赠送价值168元/人的夜游三亚湾
天数 | 行程/景点 | 参考酒店 | 早餐 | 午餐 | 晚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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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天 | 北京-海口 | 海口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第2天 | 三亚 | 三亚 | 含 | 含 | 含 |
第3天 | 三亚 | 三亚 | 含 | 含 | 含 |
第4天 | 三亚 | 海口 | 含 | 含 | 含 |
第5天 | 海口-北京 | 温馨的家 | 含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乘坐客机降临美丽的椰城—海口,感受美丽椰城的热带风情,接机后前往下榻的酒店。
- 早餐:敬请自理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海口
早餐后,游览国内首家海岛5A级景区【分界洲岛】(游览时间不少于120分钟)体验海中游乐的刺激与精彩,这里海水清澈晶莹,海底资源丰富,有珊瑚礁和各种热带鱼,是最佳潜水基地;带您走进杨幂、刘恺威主演的情感电影—《HOLD住爱》主景拍摄地---中国钻石级雨林国家5A级景区【呀诺达雨林文化旅游区】(赠送景区雨林穿梭巴士 ,时间不少于120分钟),看海天一色,欣赏海南独特的热带雨林景观,听虫唱鸟鸣,远离尘嚣,尽享这海天仙境、热带天堂;
- 早餐:含
- 午餐:含
- 晚餐:含
住宿:三亚
早餐后,游览海南最具代表性的国家4A景区【天涯海角风景区】(时间不少于120分钟),海天一色,烟波浩翰,帆影点点,椰林婆娑,奇石林立,让爱与您同在;赴“海南800年山水第一名胜”国家5A景区---【大小洞天风景区】(时间不少于90分钟),坐临小月湾 ,您可以看鳌山白云,听晓月石涛,赏边城斜照,叹洞天秋蟾,观6000年南山不老松;出发前往--参观海南省热带农业示范基地—【橡胶科技展览馆】(时间不少于60分钟),了解海南天然橡胶的历史文化;晚餐后【夜游三亚湾】(赠送,不用费用不退,时间不少于70分钟)、啤酒免费畅饮、体验人在船上、船在海中央的美丽海湾夜景。
夜游三亚湾:三亚是个不夜城,美丽的三亚湾是三亚最美的滨海海岸线,奢华的凤凰岛是三亚的标志性景观,夜幕降临时,海风微微吹起,涛声不断敲打着海岸,夜空中最亮的星星,灯火辉煌的椰梦长廊,乘着游轮开始神奇、浪漫、刺激的海上之旅。
- 早餐:含
- 午餐:含
- 晚餐:含
住宿:三亚
早餐后,走进海南最美古村落,感受奇风异俗的黎苗风情--【椰田古寨】(游览时间不少于60分钟),竖起大拇指对苗族阿哥说一声:“米拱”(苗语你好),喝一杯苗族阿妹的酿造的山兰糯米酒,体验海南古老的原住民黎苗风情:竹筒饭、筒裙、船型屋、黎锦、竹竿舞、黎族绣面纹身文化等等;游览“天然氧吧”—国家4A景区【兴隆热带植物园】(时间不少于60分钟),倘佯在拥有丰富氧负离子的空气之中感受绿色天堂,独家VIP互动体验—磨制香浓咖啡;参观国家3A景区【首创奥特莱斯】(游览时间不少于150分钟),这里是集购物、餐饮、娱乐、度假为一体的旅游区,景区分为国际珠宝城和海韵街,集合了东南亚风情、海南特色、意大利风味、欧美情调等多国风味餐饮及精品,是休闲度假的好去处;返回海口,入住酒店。
- 早餐:含
- 午餐:含
- 晚餐:含
住宿:海口
早餐后,自由活动,根据您的航班时间送往海口美兰机场,可自由参观美兰机场免税店,结束愉快海南之行,返回温馨的家。
- 早餐:含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温馨的家
景点:行程内景区均含首道门票(必须乘坐观光车/索道才能进入到景区的,行程中已经标注“含景点观光车/索道”);行程中包含的“海岛”景区(分界洲岛)因赴岛工具特殊,景区对70岁以上老人及行动不便人士(如:孕妇)不予接待,请慎重选择。如坚持上岛,需签署景区规定的免责证明。
导游:持有导游资格证书的专业导游优质服务;
贴心礼包:(赠送项目如因客人原因自动放弃,费用不予退还。)
赠送价值58元/人的呀诺达雨林药膳或道家养生餐+火焰鹅特色餐
赠送价值168元/人的豪华游轮.夜游三亚湾
赠送价值60元/人的雨林穿梭巴士
赠送矿泉水1瓶/天/人
用餐安排:安排6正4早,早餐酒店含,海口为五点一粥,三亚酒店早餐为中西式自助早;其中2餐赠送价值58元/人的雨林养生药膳或道家养生餐,火焰鹅特色餐(赠送项目,如客人放弃用餐,费用不退),其它几餐为十菜一汤(20元/人),10人1桌,人数增减时,菜量相应增减,但维持餐标不变,(注:兴隆为酒店含餐,如不用餐,费用不退);
儿童:1.2米以下含早餐费、正餐费及车位费;
未满18周岁的旅游者请由家属陪同参团。无法接待18周岁以下旅游者单独报名出游,敬请谅解。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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