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辉旅游网北京出发-太行水镇 十里桃花 刘伶醉品酒一日游(含清明,五一假期)
跟团游 行程编号 147875

为保证您能顺利出行,建议至少在出行前预订

北京出发-太行水镇 十里桃花 刘伶醉品酒一日游(含清明,五一假期)

休闲游,给你充足自由游玩时间,百亩花海 游览拍照

参考价
178起/人
出发地
北京
目的地
保定
预订须知
该产品为非即时确认产品,下单后客服会核实是否有位,核实无误后即可支付
相关服务
本产品由康辉集团北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提供相关服务
保定定制游行程自己做主,时间自由无约束 立即定制
选择套餐
    出游日期
    请选择出游日期
    出游人数
    - +
    成人
    - +
    儿童
    (0-12岁)
    总  计-- 含¥单房差
    立即预订
    太行水镇 十里桃花 刘伶醉品酒
    行程介绍本行程为多行程计划,不同团期对应的行程计划会有所不同
    行程简介
    天数 行程/景点 参考酒店 早餐 午餐 晚餐
    第1天 北京 -易县 不含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参考行程
    D1 第1天 北京 -易县

    07:00国贸地铁10线F口地铁口;07:30复兴门百盛地铁站A出口右转路边认“众合旅游”导游旗集合。(此线路不排座位号,按先到先得原则,不接受特殊座位安排,敬请谅解!为了保证您的利益出发当天请您准时到达集合地点,准时发车,过时不候);
    09:30左右抵达易县太行水镇风景区;自由参观;景区西傍风景优美的易水湖,北靠世界文化遗产清西陵,南连红色圣地狼牙山。分为“太行水镇核心区、长寿村、恋乡农场、芳香养生区、田园康养区、养心谷、文化创意区、综合服务区、滨水休闲区、生态涵养区”十大功能区。恋乡•太行水镇用朴素的太行建筑,简约的太行生活,浓浓的讲述了一个都市人向往的、乡情乡土的乡村故事。
    12:00左右用中餐(费用自理)自行品尝当地特色小吃;
    14:00左右【十里桃花】自由活动1小时拍照留影。()
    初春踏青首选之地,万亩桃花竞相开放。争奇斗艳、延绵起伏、百里不觉,灼灼芳华,游客身临其境,人面桃花相映红!
    15:00左右【刘伶醉古遗址】游览时间1小时。
    参观享誉世界的四个第一“天下第一古烧锅、酒海第一藏、天下第一酒林、品酒第一人”; “古酿造技艺展示基地”和“酒类博物馆”,充分向世人展示了刘伶醉悠久的历史文化和古老的传统酿造技艺;古玩馆内赏巨力集团董事杨子与黄圣依珍藏的奇珍异宝等。
    16:00乘车返回北京,结束愉快旅程。回程统一复兴门散团!

    • 早餐:敬请自理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不含

    费用说明费用根据最终预订的行程计划会有所变化,具体请以最终协议与出团通知书为准
    费用包含
    1、【用车】往返空调旅游车,车型视具体人数而定。游客座位均为正座;
    2、【导服】全程陪同导游,自由活动期间无导游;
    3、【餐饮】全程自理;
    4、【景点】所列景区首道门票:太行水镇、刘伶醉古遗址;
    5、【保险】只含旅行社责任险,人身意外险在报名社自愿购买。
    6、【赠送】每人一瓶400ML的刘伶醉美酒,每人一盒白洋淀鸭蛋(10枚/盒)。

    费用不包含
    1. 旅游意外险;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及航空意外险(建议旅游者购买);
    2. 自费项目:景区内自费项目,自由活动期间自行选择;
    3. 个人费用、包括:酒店内电话、传真、洗熨、收费电视、饮料等费用;洗衣,理发,电话,饮料,烟酒,付费电视,行李搬运等私人费用;签证相关的例如未成年人公证,认证等相关费用;
    4.自由活动期间的餐交通费;
    5. 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力导致的额外费用;
    6. 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预订须知在预订前我们建议您认真阅读下方的须知事项
    预订须知
    暂无
    出行须知
    1. 因此团是散客拼团,当客人到达当地后请听从导游安排,请游客谅解。
    2. 请不要将贵重物品及自用应急药品放在托运行李中,以免丢失。 旅游过程中,也请妥善保存。
    3. 景点首道门票是指景区收取的,进入景区的首道门票。不包括该景区内单独收费的小景区、或景区内需要另行收取的其它费用。
    4. 地接质量以客人在当地意见单为凭证,请您认真填写,如在当地有投诉意见,我社承诺先行赔付。
    5. 游客带好相关证件:身份证,军官证,老年证,学生证等,儿童无身份证带好户口本原件。
    6. 意外保险(如参加某种项目,必须购买意外险)。

    出行提示
    暂无
    退改政策
    旅行产品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价值,预订完成后如您需要退/改行程,需参照以下规则: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康辉门市

    400-608-9988

    北京康辉客服电话

    在线客服和我联系

    扫描二维码进入移动版康辉旅游

    康辉旅游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