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辉旅游网<蓝朋友 >南京往返海南三亚双飞五日游
跟团游 行程编号 53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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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朋友 >南京往返海南三亚双飞五日游

经济之选,性价比首选

参考价
3050起/人 ¥3600
出发地
南京
目的地
三亚
预订须知
该产品为非即时确认产品,下单后客服会核实是否有位,核实无误后即可支付
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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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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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即预订
    行程介绍本行程为多行程计划,不同团期对应的行程计划会有所不同
    行程简介
    天数 行程/景点 参考酒店 早餐 午餐 晚餐
    第1天 南京 三亚 三亚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第2天 三亚 兴隆 包含 包含 包含
    第3天 三亚 三亚 包含 敬请自理 包含
    第4天 三亚 海口 三亚 包含 包含 包含
    第5天 三亚 南京 温馨的家 包含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参考行程
    D1 第1天 南京 三亚

    乘机抵达美丽海南岛,地接社工作人员举着接机牌在出口迎接,沿途欣赏海岛美景,回酒店休息,期待明天的精彩旅程。
    住宿安排:凤珠、自由随心、中苑、悦莱特、新兴花园等
    餐饮安排:敬请自理

    • 康辉旅游网<蓝朋友 >南京往返海南三亚双飞五日游0
    • 早餐:敬请自理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三亚

    D2 第2天 三亚

    景点安排:西岛—亚龙湾爱立方
    西岛:(游览时间不少于120分钟,不含潜水等水上项目)被誉为“海上桃园,动感天堂”之美称的海岛景区,尽情领略热带海岛美景。
    亚龙湾爱立方:(游览时间不少于90分钟)位于亚龙湾国家旅游度假区,沙粒洁白细软,海水清澈澄莹,尽情玩海戏水。
    住宿安排:凤珠、自由随心、中苑、悦莱特、新兴花园等
    餐饮安排:早餐:酒店用餐 中餐:含 晚餐:含

    • 早餐:包含
    • 午餐:包含
    • 晚餐:包含

    住宿:兴隆

    D3 第3天 三亚

    景点安排:南山佛教文化苑—宋城千古情(不含演出)—天涯海角—夜游三亚湾
    南山佛教文化苑:(游览时间不少于120分钟)在吉祥福泽之地南山,参拜108米高南海观音圣像,在这片佛教圣地、梵天净土中返璞归真、回归本心。
    宋城千古情:(游览时间不少于120分钟,不含演出)这里有历史复苏的各种盛筵、精彩的民俗演出、有趣的现场互动、仿佛静止千年的黎村苗寨。今日午餐不含,可在景区小吃城边逛边吃,自由选择,丰俭由己。
    天涯海角:(游览时间不少于120分钟)漫步海岸线,观赏“南天一柱”、“海判南天”等巨型摩崖石刻群,近传奇古人,品浮世沧桑。
    夜游三亚湾:(游览时间不少于60分钟)静静遥望繁星满天的夜空、观赏被五光十色的霓虹灯装扮得风情万种的三亚市区,在轻拂的晚风中感受三亚别样的浪漫。
    住宿安排:海上时光、鲁迅交流中心、芒果酒店、荣锦酒店等
    餐饮安排:早餐:酒店用餐 中餐:自理 晚餐:含

    • 早餐:包含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包含

    住宿:三亚

    D4 第4天 三亚 海口

    景点安排:美丽商城—槟榔谷—热带农业示范基地
    美丽商城:(游览时间不少于90分钟)大型滨海商业娱乐主题街区,汇集了海南高端主题餐厅与互动美食城,为“美丽三亚,浪漫天涯”增添更多时尚魅力元素。
    槟榔谷黎苗文化旅游景区:(游览时间不少于120分钟)前往被称为“刻在人体上的敦煌壁画”槟榔谷,与黎家人道一声“波隆”,品一杯山兰玉液,探访海南地道的风土民情。
    午餐享用,别具特色的本土风味。
    热带农业示范基地:(游览时间不少于90分钟)在这里了解海南独特的天然橡胶文化,秉承“科技、环保、健康、时尚”的理念,精湛制作各种工艺产品,打造轻松休闲的生活方式。
    住宿安排:海上时光、鲁迅交流中心、芒果酒店、荣锦酒店等
    餐饮安排:早餐:酒店用餐 中餐:波隆野菜自助餐 晚餐:含

    • 早餐:包含
    • 午餐:包含
    • 晚餐:包含

    住宿:三亚

    D5 第5天 三亚 南京

    专人送机,乘机返回温馨家园(酒店退房时间为中午12点前)。
    餐饮安排:早餐:酒店用餐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 早餐:包含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温馨的家

    费用说明费用根据最终预订的行程计划会有所变化,具体请以最终协议与出团通知书为准
    费用包含
    旅游交通:往返机票、机建燃油、海南当地VIP空调旅游车,1人1正座(26座以下无行李箱);
    住宿标准:全程入住2晚65㎡-180°大海景房,2晚三亚经济舒适酒店;
    景点门票:报价包含景点首道门票(不含景区内设自费项目,另有约定除外);
    用餐标准:全程5正4早,正餐标20元/人/餐,升级品鉴“波隆野菜自助餐”1次;
    保险服务:最高保额30万元/人海南旅行社责任险;
    导游服务:优秀持证专业导游,幽默风趣耐心解说、贴心细致管家式服务;
    儿童费用:2岁以上1.2米以下儿童只含半价正餐+车位,不含早餐;
    特别说明:“费用包含说明”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不包含。
    费用不包含
    1、自由活动期间交通费和餐费;
    2、全程入住酒店产生的单房差及加床费用;
    3、旅游意外保险及航空保险(建议旅游者购买);
    4、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
    5、儿童报价以外产生的其他费用需游客自理;
    6、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等自身原因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7、“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自费项目:客人提出需参加娱乐项目,我们将依照旅游法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便利服务);
    预订须知在预订前我们建议您认真阅读下方的须知事项
    出行须知
    一、保险提示
    1、参团的旅游者必须如实告知旅行社,参团旅游者是否有孕妇及残障人士,若旅游者未能在签订合约时告知旅行社,旅行社有权根据实际风险情况拒绝旅游者参团,已经发生的损失由旅游者承担。(境外目的地有权拒绝孕妇入境,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旅游者本人承担)
    2、我社所上境外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境外旅行意外伤害保险-C款”,此保险为我社代投保项目,游客所涉及到的任何保险问题请您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咨询及救援电话:86-10-400 650 5913)。
    3、旅游意外伤害险不包括游客自身携带疾病、旧病复发,且在出团日前180天内未经过治疗的疾病;(如心脏病复发、高血压、糖尿病并发症、移植手术复发、孕妇、精神病发作等等)。
    二、 行程说明:
    (1) 如遇部分景点节假日休息或庆典等,本社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行程游览先后顺序,以尽可能保证游览内容。但客观因素限制确实无法安排的,本社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敬请各位贵宾理解与配合;
    (2) 行程景点实际游览最短时间,以行程中标注时间为准;
    (3) 根据国际航班团队搭乘要求,团队通常须提前3-3.5小时到达机场办理登机手续;
    (4)行程中未标注“入内参观”的景点均为游览外观;入内参观景点均含门票;郑重承诺:景点实际游览时间不少于行程中标注时间!
    (5)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或游览项目的(包括但不限于上高山、潜水、泡温泉等),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三、 酒店标准:
    (1)行程中所列酒店我公司有权根据人数预订情况调换同级别酒店。
    (2) 如果因展会、酒店爆满等因素,我公司会依当时情况调整住宿城市,但是不会影响酒店星级及整体游览时间;
    (3)本公司有权依据最终出团人数情况调整房间分房情况。如境外出现同住客人因无法相互适应生活习惯等原因引起的要求换住及单住要求,我公司将视可行性安排,但增加的费用需由客人承担。
    四、 用餐说明:
    团队中式餐标为十人一桌,六菜一汤,人数不足十人时,在每人用餐标准不变的前提下调整餐食的分量。
    (1)早餐为酒店内/外,午餐和晚餐为中式桌餐(6菜1汤)或自助餐;
    (2) 由于行团时的情况不允许(包括但不限于堵车、交通意外等因素),为了优先保证游览内容,避免用车超时,个别顿餐可能无法安排,将退客人餐费。
    五、特殊条款
    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
    如存在下列情况,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老年人:
    (1)70周岁以上老年人预订出游,须与我司签订《健康证明》并有家属或朋友(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及限制接待的人除外)陪同方可出游。
    (2) 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80周岁以上的旅游者报名出游,敬请谅解。
    未成年人: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18周岁以下旅游者单独报名出游,请由家属陪同方可参团,敬请谅解。
    外籍友人:本产品网上报价适用持有大陆居民身份证/护照的游客。
    出行提示
    1、海南酒店标准比内地偏低,请旅游者提前做好心理准备。如遇旺季酒店资源紧张或政府临时征用等特殊情况,我社有权调整为同等级标准酒店。酒店的退房时间为中午的12:00,返程为晚班机的旅游者可把行李寄存在酒店前台后自由活动或自行开钟点房休息。
    2、折扣机票,不可退票、改签,请成人(16周岁以上)带好有效的证件(身份证),儿童带好户口本;
    3、海南用餐口味较清淡,且普通团队餐厅菜式比较雷同。建议旅游者可自带些咸菜或辣椒酱等佐餐。
    4、行程中旅游用车由海南省旅游汽车中心统一调度,保证一人一正座(26座以下旅游车无行李箱)。旅游者对车辆及司机服务有投诉请直接向海南旅游车统一调度中心进行投诉,电话:0898-66833151。抵达海南前24小时内取消合同的游客(如因航班延误无法抵达等),需向我社交已经产生的旅游车位费及合同约定的其它费用约400元/人。
    5、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台风、暴雨、检修等)或政策性调整(博鳌亚洲论坛会议期间、全国性娱乐停演等)导致无法游览的景点和项目,我社有权取消或更换为其它等价景点或项目,赠送景点和项目费用不退,并有权将景点及住宿顺序做相应调整;海南部分景区及酒店为方便旅游者有自设的商场及购物场所,并非我社安排的旅游购物店,此类投诉我社无法受理,敬请谅解;
    6、海南气候炎热,紫外线照射强烈,雨水充沛,请带好必备的防晒用品、太阳镜、太阳帽、雨伞,海南旅游需尽量穿旅游鞋,应避免穿皮鞋、高跟鞋。同时建议自备清热、解暑的药或冲剂,海南是著名的海滨旅游胜地,请自备拖鞋、泳衣泳裤等。且需注意人身安全,请勿私自下海。
    7、夜间或自由活动期间宜结伴同行并告知导游,记好导游手机号备用,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贵重物品可寄存在酒店前台保险柜,下榻的酒店的名称位置也要记牢,不要随便相信陌生人,特别是三轮摩托车、街头发小广告者,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8、文明旅游、文明出行,自觉爱护景区的花草树木和文物古迹,不随意在景区、古迹上乱涂乱画、不乱丢垃圾、尊重当地少数民族风俗等。很多景区和酒店周边有小摊小贩,如无意购买请不要与其讲价还价,一旦讲好价格不购买的话容易产生矛盾。出游请保持平常的心态,遇事切勿急躁,大家互相体谅、互相帮助。
    9、请配合导游如实填写当地《游客意见书》,游客的投诉诉求以在海南当地,旅游者自行填写的意见单为主要依据。不填或虚填者归来后的投诉将无法受理,如在行程进行中对旅行社的服务标准有异议,请尽量在海南当地解决。如在旅游期间在当地解决不了,可在当地备案,提醒:旅游投诉时效为返回出发地起30天内有效。
    10、行程不含的其他海南当地特色旅游项目及告知内容,如有需求可与当团导游联系,合理安排时间,不给旅游留下遗憾。体验项目当地导游可根据体验的最佳时间进行合理安排;
    11、该产品报价为综合优惠价格,持军官证、导游证、记者证、教师证等证件不能减免门票费用;
    12、部分景区由于交通工具的特殊性,故对旅游者的年龄和身体条件有相应的要求。如:蜈支洲岛景区规定60岁以上及行动不便游客(包括孕妇)需填写景区的免责声明方可登船上岛;70周岁以上老年人出于安全考虑景区不予安排上岛参观。(详见细化行程单中景点介绍)
    签约方式
    任选下方任意一种方式签约均可:
    在线签约:通过在线签约页面进行签约,付款成功后,将通过电子邮件接收电子版合同,与门市签约及传真签约同等有效。
    传真签约: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通过传真进行签约。如涉及签证材料需要快递,请在快件中注明订单号,以便工作人员及时处理。
    上门签约:专业团队为您提供上门签约收团款收出境材料服务。支持POS刷卡支付。万元以上团款首次签约免服务费。具体详询客服人员。
    门市签约:在门市进行签约付款。
    退改政策
    旅行产品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价值,预订完成后如您需要退/改行程,需参照以下规则:
    1、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的费用之外需按以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29 日至 15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14 日至 7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2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5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6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7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2、旅行社违约
    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 30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 30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14 日至 7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2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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