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零购物、零自费、一价全包(不再增加任何自费景区)
3、机场接送/专人接送机
天数 | 行程/景点 | 参考酒店 | 早餐 | 午餐 | 晚餐 |
---|---|---|---|---|---|
第1天 | 昆明 三亚 | 三亚指定酒店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第2天 | 三亚一地 | 蜈支洲海韵木屋 | 包含 | 包含 | 敬请自理 |
第3天 | 三亚一地 | 三亚指定酒店 | 包含 | 敬请自理 | 包含 |
第4天 | 三亚一地 | 三亚指定酒店 | 包含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第5天 | 三亚 昆明 | 无 | 包含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乘机抵达“国际旅游岛”,接机员已提前在此恭迎您到来,沿途您可欣赏到鹿城三亚市迷人的热带景色。
- 早餐:敬请自理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三亚指定酒店
◆酒店享用精致中西式营养早餐
◆参观闻名天下第一湾【亚龙湾沙滩】国家级海洋保护区(游览时间约 120 分钟)这里有着海南岛最清澈的海水和最美丽的沙滩,海洋生物极其丰富是世界上极少的潜水基地。
◆前往国家 5A 级海岛景区【蜈支洲岛】通过码头贵宾通道乘船上岛,乘电瓶车入住酒店。木楼别墅位于蜈支洲岛原始丛林依山而建,客房被椰林环抱,鸟语花香,绿意盎然,是度假的圣地;之后就是属于自己的私人时间、私人空间,私家泳池游泳、海边沙滩晒太阳、晚上来到沙滩边参加丰富精彩的“海岛狂欢夜”(1)智力抢
答(2)趣味游戏(3)学跳黎家竹竿舞欢声笑语中度过快乐的一天.....
- 早餐:包含
- 午餐:包含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蜈支洲海韵木屋
◆酒店享用精致中西式营养早餐
◆随后游览以美丽&浪漫&爱为主题的,以五彩缤纷的玫瑰花为载体,集玫瑰种植、玫瑰文化展示、旅游休闲度假于一体的亚洲规模最大的玫瑰谷【亚龙湾度假区-玫瑰谷】(游览时间约 70 分钟),徜徉于花海之中。
◆随后前往游览海南第一座滨海山地生态观光兼生态度假型森林公园,离城市最近的天然生态氧吧,《非诚勿扰 II》取景地—【亚龙湾热带天堂森林公园】(约 120 分钟)乘环山电瓶车欣赏大自然美景,体会久违的山清水秀,绿树成荫,鸟语花香!
◆前往国家 4A 级景区、热带海滨公园—【天涯海角景区】(约 120 分钟),海南久负盛名的景点,观“天涯”、“海角”“南天一柱”等石刻全景,海水澄碧,帆影点点,让爱与您同在!
- 早餐:包含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包含
住宿:三亚指定酒店
◆酒店享用精致中西式营养早餐。
◆国家 5A 级景区【大小洞天】(约 120 分钟)小月湾风景海岸线、山海奇观、洞天福地、鉴真文化苑、金榜题名、龙王民俗等一系列历史文化遗迹
◆【亚特兰蒂斯水族馆】邀您一同揭开千年之谜—消失在深海中的亚特兰蒂斯古城。这里是超过几万只海洋动物的家园。大使环礁湖拥有上万公升的蓄水量,系中国最大的露天水族馆之一,拥有上百种观赏性海洋动物。*水族馆门票:小孩超过 0.9 米-1.22 米就需要购买门票
◆前往【三亚国际免税店】三亚国际免税店坐落在美丽的三亚,汇集了各类世界著名品牌,国人无需出境便可享受购物免税优惠,是真正的“购物天堂”
- 早餐:包含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三亚指定酒店
自由活动
◆睡到自然醒,享用丰盛的中西式自助早餐,但是不要错过了早餐的时间(07:00—10:00)!
◆可以自行游览【大东海国家风景】旅行社工作人员会根据您的航班时间送您前往机场。
- 早餐:包含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无
备选酒店:三亚玛瑞纳度假酒店(复式套房)、三亚海湾维景国际大酒店(鹿回头山景套房)、
三亚中亚国际大酒店(行政套间)、三亚万科森林悦度假村(舒适家庭居室)
1晚福湾梅诺卡度假酒店(独栋花园泳池别墅)
备选酒店:阿罗哈爱琴海景套房度假酒店(听海家庭套房)
2、含往返机票、机场建设税、燃油费。出发航班时间以机票显示时间为准;团队机票不得改签、更改或退票。旅游用车指定委派高级空调旅游车。
3、3正4早(4餐丰盛自助早餐,两款特色餐及精选30元/人/餐的团餐)。
特色餐安排:亚龙湾海鲜火锅、海南本帮菜。
4、含景点第一门票,以下景区电瓶车不含,游客可自由选择乘坐或徒步,不影响正常的游览:天涯海角电瓶车15元、南山文化旅游区电瓶车30元。
5、海南航空国际旅行社特选优秀导游贴心服务。
6、1.2米以下儿童免地接费用,1.2米以上儿童如产生餐费及门票费用自理。
7、保险 含海南旅行社责任险(建议游客另行购买旅游意外险)。
2、不提供自然单间,产生单房差或加床费用自理。非免费餐饮费、洗衣、理发、电话、饮料、烟酒、付费电视、行李搬运等费用;
3、行程中未提到的其它费用:如特殊门票、游船(轮)、缆车、景区内电瓶车、动车票等费用;
4、儿童报价以外产生的其他费用需游客自理;
5、购物场所内消费;
6、不含旅游意外保险,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7、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
8、“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2、如因天气原因无法安排礼包全项(玩水项目+海鲜火锅),将换为“亚龙湾天堂森林公园+流云轩自助餐”;
3、1.2米以下儿童及60岁以上人群,按规定无法参与潜水项目;其余项目视身体及海况决定,不参与概不退费。
二、小包团限定人数6-8成人(即:当团总人数含儿童不超8人),超出此人数界线的则按计划团独立核算。
2、 海南地接社在保障景点游览时长不变的前提情况下,行程中所标注的车程时间仅供参考,行程中所标注的细化时间,也将以海南当时实际情况为准。
3、 如遇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包括部份景点的庆典活动、检修等客观因素限制),导致行程中包含的景点无法正常游览,海南地接社将在征得游客同意的前提下,按同等成本进行景点置换,或按实际成本退费。(赠送项目除外)
4、 产品为打包价格,持有军官证、导游证、老年证、残疾证、学生证等的游客无额外优惠;如因游客个人原因放弃行程中包含的任何项目,费用均无法退还,也不做任何等值兑换。
5、 完成行程包含的景点游览后的时间,均属于游客的“自由活动”时间。自由活动期间,游客需注意财产及人身安全,安全责任由当事游客自行负责。游客若在旅游途中擅自离团,与旅行社的旅游服务关系自动解除,未产生的费用无法退还,离团后所有的安全责任游客自负。
6、 在旅游行程中的自由活动时间,游客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除特殊团队外,旅行社不安排攀岩、探险性漂流、下海游泳、冲浪、跳伞等高风险活动,也敬请游客在旅游中的自由活动期间尽量不要去参加这些活动,如若游客坚持参与,请自行承担风险。
7、 提前说明:部份景区内设的购物商店,属于景区自行商业行为,不属于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商店,旅行社不承担相关责任,游客可自主选择。
8、 行程中包含的“蜈支洲岛”景区因赴岛工具特殊,景区对70岁以上老人及行动不便人士(如:孕妇)不予接待,请慎重选择。如坚持上岛,需签署景区规定的免责证明。
9、 请游客务必如实填写《游客意见反馈表》,恕不受理因虚填或不填意见反馈表后的相关投诉。若对于行
程当中服务及接待标准有异议,请拨打电话反映解决;如在当地暂时解决不了,海南地接社将登记备案,
并于团队结束返程五个工作日内处理。
2、 海南地接社在保障景点游览时长不变的前提情况下,行程中所标注的车程时间仅供参考,行程中所标注的细化时间,也将以海南当时实际情况为准。
3、 如遇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包括部份景点的庆典活动、检修等客观因素限制),导致行程中包含的景点无法正常游览,海南地接社将在征得游客同意的前提下,按同等成本进行景点置换,或按实际成本退费。(赠送项目除外)
4、 产品为打包价格,持有军官证、导游证、老年证、残疾证、学生证等的游客无额外优惠;如因游客个人原因放弃行程中包含的任何项目,费用均无法退还,也不做任何等值兑换。
5、 完成行程包含的景点游览后的时间,均属于游客的“自由活动”时间。自由活动期间,游客需注意财产及人身安全,安全责任由当事游客自行负责。游客若在旅游途中擅自离团,与旅行社的旅游服务关系自动解除,未产生的费用无法退还,离团后所有的安全责任游客自负。
6、 在旅游行程中的自由活动时间,游客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除特殊团队外,旅行社不安排攀岩、探险性漂流、下海游泳、冲浪、跳伞等高风险活动,也敬请游客在旅游中的自由活动期间尽量不要去参加这些活动,如若游客坚持参与,请自行承担风险。
7、 提前说明:部份景区内设的购物商店,属于景区自行商业行为,不属于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商店,旅行社不承担相关责任,游客可自主选择。
8、 行程中包含的“蜈支洲岛”景区因赴岛工具特殊,景区对70岁以上老人及行动不便人士(如:孕妇)不予接待,请慎重选择。如坚持上岛,需签署景区规定的免责证明。
9、 请游客务必如实填写《游客意见反馈表》,恕不受理因虚填或不填意见反馈表后的相关投诉。若对于行
程当中服务及接待标准有异议,请拨打电话反映解决;如在当地暂时解决不了,海南地接社将登记备案,
并于团队结束返程五个工作日内处理。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400-608-9988 转 8003
昆明康辉客服电话
在线客服和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