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辉旅游网<赏花季-婺源油菜花>杭州出发、豪华住宿、水墨徽州、醉美油菜花二日游
跟团游 行程编号 140677

为保证您能顺利出行,建议至少在出行前预订

<赏花季-婺源油菜花>杭州出发、豪华住宿、水墨徽州、醉美油菜花二日游

参考价
1260起/人
出发地
杭州
目的地
婺源
预订须知
该产品为非即时确认产品,下单后客服会核实是否有位,核实无误后即可支付
相关服务
本产品由康辉旅游集团浙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提供相关服务
婺源定制游行程自己做主,时间自由无约束 立即定制
选择套餐
    出游日期
    请选择出游日期
    出游人数
    - +
    成人
    - +
    儿童
    (140cm以下)
    总  计-- 含¥单房差
    立即预订
    景点:婺源两大人气赏花精华景点,江岭梯田+篁岭花海一次全玩遍,醉美的行程只为您单独呈现
    成团:2人就成团,不用担心退团风险。
    住宿:豪华酒店住宿,早餐丰富
    游玩:纯玩0购物。
    行程介绍本行程为多行程计划,不同团期对应的行程计划会有所不同
    行程简介
    天数 行程/景点 参考酒店 早餐 午餐 晚餐
    第1天 杭州 婺源 婺源丛溪庄园或婺源瑞怡--宝婺度假酒店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第2天 婺源 杭州 不含 包含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参考行程
    D1 第1天 杭州 婺源

    各位贵宾乘高铁赴中国最美的乡村婺源(人数超过16人,按排全程大巴车和全陪服务,大巴车保证余7个空位)婺源高铁站出口处接站,接站后专车(车程45分钟左右)赴天上人间、梯田风光——江岭(1.5小时左右),婺源的油菜花风光名满天下,而江岭是婺源欣赏油菜花最美的地方。万亩油菜花海像一块块金灿灿的地毯镶嵌在一块块梯田上,与远处的粉墙、青砖、黛瓦的徽派古村落融合在一起;极具视觉冲击力,使这里成为中国最具人气的赏花地点。月亮湾欣赏美丽的田园风光(30分钟);行程结束后赴电影《我不是潘金莲》拍摄地--丛溪庄园入住,2015年范冰冰、冯小刚在婺源拍摄电影时剧组入住此特色酒店长达2个月时间,是婺源最具特色的庄园度假式酒店,晚自由活动

    • 早餐:敬请自理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婺源丛溪庄园或婺源瑞怡--宝婺度假酒店

    D2 第2天 婺源 杭州

    早上睡到自然醒,后在酒店享用美味自助早餐,导游在约定时间赴庄园接客人赴梯云村落、晒秋人家——篁岭(门票120+索道120元/人,费用已含,玩足4小时左右)。挂在山崖上的篁岭古村,地无三尺平,数百年来,村民早已习惯用平和的心态与崎岖的地形“交流”。自然条件的局限却激发了先民的想象和创造力,从而在无意间造就了一处中国绝无仅有的“晒秋人家”风情画。篁岭古村数百栋徽派古民居在百米落差的坡面错落有序,每当日出山头,晨曦映照,整个山间村落饱经沧桑的徽式民居土砖外墙与晒架上、圆圆晒匾里五彩缤纷丰收果实组合,绘就出世界独一无二的“晒秋”农俗景观、最美的乡村符号。下午适时乘高铁返回,圆满结束愉快婺源赏花之旅。

    • 早餐:包含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不含

    费用说明费用根据最终预订的行程计划会有所变化,具体请以最终协议与出团通知书为准
    费用包含
    1:交通:含往返大交通,当地行程内两日专车专导服务(6人及以下司机兼导游服务,7人以上司机+导游服务)
    2:门票:行程内所有景点首道门票,篁岭含上下索道
    3:住宿:婺源丛溪庄园一府六院双人标准间或瑞怡--宝婺度假酒店双人标准间(如需大床房需提前预约)
    4:导游:本线路6人以下司机兼导游服务,7人以上司机加导游服务,专车专导,不拼团,纯玩无购物
    5:用餐:酒店含早餐,全程正餐自理
    费用不包含
    1:用餐:全程不含正餐,早餐由酒店赠送,不用早餐费用不退
    2:其它个人消费
    退改政策
    旅行产品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价值,预订完成后如您需要退/改行程,需参照以下规则: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康辉门市

    400-608-9988 转 8022

    浙江康辉客服电话

    在线客服和我联系

    扫描二维码进入移动版康辉旅游

    康辉旅游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