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辉旅游网北京出发-承德兴隆山  塞外江南小镇二日游(含清明,五一假期)
跟团游 行程编号 147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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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发-承德兴隆山 塞外江南小镇二日游(含清明,五一假期)

探秘大清后龙风水禁地 入住阿尔卡迪亚国际度假酒店

参考价
558起/人
出发地
北京
目的地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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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塞外江南小镇
    行程介绍本行程为多行程计划,不同团期对应的行程计划会有所不同
    行程简介
    天数 行程/景点 参考酒店 早餐 午餐 晚餐
    第1天 北京-承德 阿尔卡迪亚国际五星酒店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第2天 承德-北京 不含 敬请自理
    参考行程
    D1 第1天 北京-承德

    07:00东单内蒙古大厦门前(地铁东单站1号线D口出或5号线C口出)见“广缘假期”导游旗集合,出发前往承德兴隆山(车程大约3个小时)
    07:30东直门东方银座停车场路边(地铁2号线东直门站出C口路边)集合。(此线路不排座位号,采取先到先得原则,不预留、不代占座。敬请谅解)
    11:00抵达景区,导游办理入园,景区内自由活动,自行用中餐。(游览期间导游不陪同)
    12:00游览【兴隆山】,景区位于兴隆县大水泉乡迷子地村,规划面积约38平方公里,核心区域14.7平方公里,按照国家5A级景区标准打造。一期主要项目包括白马川生态停车场、游客换乘中心、悬崖栈道、观光缆车、悬空餐厅、百米电梯、自动扶梯、226米玻璃桥、水景观打造、摩崖石刻等。二百五十余年“后龙风水”封禁,使得兴隆山景区保存了完整的自然生态系统、良好的自然生态气候。兴隆山是观光旅游,休闲旅游,生态旅游的极佳场所。
    16:00集合发车赴“山楂板栗之乡”的兴隆县城指定餐厅用晚餐
    18:00入住阿尔卡迪亚国际五星酒店,晚可自行欣赏塞外江南水镇夜景。每人赠送一根银光棒

    • 早餐:敬请自理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含

    住宿:阿尔卡迪亚国际五星酒店

    D2 第2天 承德-北京

    07:30 早餐,中西式自助早餐,美好的一天从早餐开始
    08:30自行游览【塞外江南水镇】,分为3大旅游板块:
    一是【青松岭文化小镇】:1966年拍摄的电影《青松岭》是新中国最早的一批电影作品之一,1973年又被翻拍为彩色电影,当时在全国引起巨大反响。50年过去了,人们对当年的故事情节已经有了完全不同的解读,但《青松岭》这部电影作为一个时代的文化符号,仍能在“50后”、“60后”群体中引起巨大共鸣,影片中的花市村就是现实中的花市村,影片中的青松岭老路至今还保留着,因此对于青松岭的规划开发中,有一部分专门涉及影视文化。
    二是【江南水街】这里河道密布,支流萦绕期间、穿镇而过、山水环绕,漫步其间,可谓一步一景,在这幅水墨丹青中漫步,便是梦里的水乡了……
    三是【阿尔卡迪亚度假酒店】与小镇隔水相望,配有中西餐厅、宴会厅、会议室、游泳池、健身房、棋牌室等娱乐设施。
    11:30 酒店退房到停车场集合。
    12:30指定餐厅用中餐,品尝当地特色农家餐,稍事休息。
    13:30返回北京结束愉快的旅游

    • 早餐:含
    • 午餐:含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不含

    费用说明费用根据最终预订的行程计划会有所变化,具体请以最终协议与出团通知书为准
    费用包含
    1.交通:全程空调旅游车(车型大小取决于游客数量,游客座位为正座)
    2.导游:全程导游陪同服务(客人自由活动时间除外)
    3.门票:景点首道门票:兴隆山及景区内往返接驳车
    4.用餐:行程中团队标准用餐,2正1早。正餐餐标30元/人。十人一桌,八菜一汤。不够十人酌情减少菜量不含酒水。(如因自身原因放弃用餐,则餐费不退)。
    5.住宿:阿尔卡迪亚国际五星酒店双人标间
    6.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费用不包含
    推荐自费:龙门索道单程60元/人 龙门电梯单程40元/人 玻璃桥20元/人
    预订须知在预订前我们建议您认真阅读下方的须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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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无
    出行须知
    携带身份证
    出行提示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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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行产品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价值,预订完成后如您需要退/改行程,需参照以下规则: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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