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全程奔驰大巴+5年驾龄司机;
③全程升级热早早餐,安排有电梯酒店(如遇部分欧洲小镇酒店没有电梯,则安排低楼层);
④5年以上从业经验的领队,每天平安微信服务;
⑤全程无线导览耳机,清晰聆听讲解之余,不用担心走丢。
※漫步布拉格,入内布拉格城堡
※游览“美丽的湖畔小镇”哈尔施塔特
※探访世界美丽的小城——克鲁姆洛夫
※游多瑙河上的明珠—布达佩斯,斯洛伐克首都-布拉迪斯拉发
※音乐之都维也纳,入内游览奥地利美泉宫
※探访德国首都柏林
※经典波兰:首都波兰+文化名城克拉科夫
※全程4星酒店,六菜+鳟鱼特色餐+烤猪排餐
※含全程司导服务费
天数 | 行程/景点 | 参考酒店 | 早餐 | 午餐 | 晚餐 |
---|---|---|---|---|---|
第1天 | 深圳—香港/法兰克福 | 航班上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第2天 | 法兰克福/柏林-布拉格(捷克)(约350公里) | 四星酒店 | 敬请自理 | 含 | 含 |
第3天 | 布拉格-克鲁姆洛夫(捷克) (约170公里) | 四星酒店 | 含 | 含 | 含 |
第4天 | 克鲁姆洛夫—哈尔施塔特—萨尔茨堡(奥地利) (约200+70公里) | 四星酒店 | 含 | 敬请自理 | 含 |
第5天 | 萨尔茨堡-维也纳(奥地利)(约310公里) | 四星酒店 | 含 | 含 | 含 |
第6天 | 维也纳—布达佩斯—布拉迪斯拉发(斯洛伐克) (约240+200公里) | 四星酒店 | 含 | 含 | 含 |
第7天 | 布拉迪斯拉法—克拉科夫(波兰) (约400公里) | 四星酒店 | 含 | 含 | 含 |
第8天 | 克拉科夫—华沙(波兰)(约300公里) | 四星酒店 | 含 | 含 | 含 |
第9天 | 华沙/慕尼黑/香港 | 航班上 | 含 | 含 | 敬请自理 |
第10天 | 香港—深圳湾 | 温馨的家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香港 → 法兰克福
汉莎航空LH797
23:45
香港国际机场
05:15+1天
法兰克福机场
提示:该行程是中转航班,中转信息:法兰克福/柏林LH176 FRATXL 0845/0955。详情请咨询客服,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慕尼黑 → 香港
汉莎航空LH730
22:25
慕尼黑机场
15:25+1天
香港国际机场
提示:该行程是中转航班,中转信息:华沙/慕尼黑 LH1615 WAWMUC 1655 1825。详情请咨询客服,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怀着轻松愉快的心情,行囊中装满无限憧憬,踏着轻快的脚步。团友指定时间于深圳蛇口邮轮中心集中, 乘快船前往香港国际机场。搭乘汉莎航空公司的客机,经法兰克福转机飞往柏林。
- 早餐:敬请自理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航班上
● 抵达后,游览风格典雅的夏宫【夏洛滕堡宫御花园】(不少于30分钟),接着途经【威廉大帝纪念教堂】(二战教堂)、【胜利纪念柱】、全欧洲最繁忙的【波茨坦广场】、【犹太人大屠杀纪念碑群】,观象征了德意志神圣统一的重要城市标志【勃兰登堡门】,外观体现了现代与古典完美结合的建筑【国会大厦】,之后从【菩提树下大道】经【御林广场】,外观【柏林大教堂】、【红色市政厅】,寻找东西柏林分裂的历史见证【柏林墙遗址】(不少于30分钟),这座曾经因战争而千疮百孔的城市,正在以包容和生机焕发它全新的魅力。
●之后,前往布拉格,入住酒店休息。
- 早餐:敬请自理
- 午餐:含
- 晚餐:含
住宿:四星酒店
●捷克首都-有" 建筑博物馆之都 "美誉的布拉格。游览查理小桥,是伏尔塔瓦河上唯一桥梁,桥上有许多街头艺术家,出售各种艺术品,也是眺望布拉格城堡全景最佳地点。过桥后不远就是古城广场,四周全是古典建筑,游览这里的旧市政厅,墙上的天文钟每小时正点会报时(由于市政厅钟楼维修,时间从2017年4月到2018年10月。具体开放日期视情况而定,敬请谅解),吸引无数游客参观(以上景点总游览时间约1小时)
●【布拉格城堡*】,建于9世纪,该城堡被联合国定为世界文化遗产。
●【圣维特大教堂*】,该教堂曾为历代皇帝举行加冕典礼,在欧洲建筑史上有「建筑之宝」的美誉,如今在教堂内还收藏有十四世纪神圣罗马帝国波希米亚国王查理四世的纯金皇冠、金球及令牌。
●【黄金小巷*】,这条小巷原为皇家卫队及首饰工匠的住所,现在这些低矮的房舍已经改建为极具古风的酒馆与艺品的小卖铺,游客漫步在石块砌成的小道上,随着昏黄的煤油街灯、小酒铺里炼金士的塑像,令人有时光倒流中世纪的感受。(以上景点总游览时间约1小时)
● 晚餐特别安排鳟鱼特色餐,入住酒店休息。
- 早餐:含
- 午餐:含
- 晚餐:含
住宿:四星酒店
●克鲁姆洛夫(CESKY KRUMLOV)古镇,又名CK小镇:享有“世界遗产”之称的跨越奥、捷边境的欧洲最美丽中古小城,也是联合国文教会保护的古城。伏尔他瓦河倒S型的河湾,将古城分为城堡区,下游谷地及旧城区三部分。小镇的所有道路皆是由小石头及石板所铺成,满城红色的屋顶以及迷人的景致都令人陶醉其中。抵达后游览旧城风光及拍照留念,旧城区内之圣维塔教堂和市政广场及清幽的散步路线,充满中世纪古典优雅的情调。(小镇参观时间约2小时)
● 哈尔施塔特(德语:Hallstatt),是奥地利上奥地利州萨尔茨卡默古特地区的一个村庄,位于哈尔施塔特湖湖畔,海拔高度511米,历史上这一地区就因盐而致富。1997年该村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来到这个远离尘嚣依山傍水的清幽小镇,仿佛降临人间的世外桃源。哈尔施塔特湖是萨尔茨卡默古特地区14个湖泊中最富灵性的观光胜地。(游览时间约 45 分钟)
●晚餐后,入住酒店休息。
- 早餐:含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含
住宿:四星酒店
● 奥地利首都维也纳:游览举世闻名的文艺复兴式建筑—维也纳皇家歌剧院,希腊神殿式建筑的国会大厦(门外拍照约10分钟),融合了新哥特式及文艺复兴式建筑特色的市政厅,位于街心花园的维也纳城市象征——斯特劳斯雕像(约10分钟),当年奥匈帝国的权利中心-霍夫堡皇宫(门外拍照约10分钟),以及维也纳的地标-斯特凡大教堂. 游览约瑟夫广场、城市公园等(以上市区游览总时间约1.5小时)。
● 中午特别安排烤排骨风味餐。
●【美泉宫*】:坐落在维也纳西南部,巴洛克风格的艺术建筑可与巴黎凡尔赛相媲美,曾是神圣罗马帝国、奥地利帝国、奥匈帝国和哈布斯堡王朝家族的皇宫,如今是维也纳最负盛名的旅游景点,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入内含门票,含中文耳机讲解,游览时间约1小时)
●晚餐后,入住酒店休息
- 早餐:含
- 午餐:含
- 晚餐:含
住宿:四星酒店
●匈牙利首都、位于多瑙河畔的双子城——布达佩斯,领略蓝色多瑙河沿岸风光。游览矗立着匈牙利建国千年纪念碑的英雄广场,并至历任匈牙利国王加冕的马提亚斯教堂,精雕细琢装饰的石造尖塔与色彩缤纷的马赛克镶嵌屋顶是这教堂的特色。(以上景点总游览时间约1小时)
●晚餐后,入住酒店休息。
- 早餐:含
- 午餐:含
- 晚餐:含
住宿:四星酒店
●布拉迪斯拉发市中心的老城区保存得十分完好,仿佛时间隧道到此就停止运作;城郊的田园风光旖旎动人,而众多的古城堡则诉说着被侵略的沧桑历史。抵达后前往富丽堂皇的国家剧院(门外拍照约10分钟),美丽的圣马丁教堂(约15分钟),穿越古色古香的米榭尔门(约15分钟),前往旧城区中心的总统府广场(约15分钟)。
●参观历史上的市中心——布拉迪斯拉法城堡(门外拍照约10分钟)、罗兰喷泉(约10分钟)、悬索大桥(约15分钟).
●晚餐后,入住酒店休息。
- 早餐:含
- 午餐:含
- 晚餐:含
住宿:四星酒店
●游览被誉为十二座世界最美丽城市之一的克拉科夫,它是座文学气息很浓厚的城市,城市内有11所高等学校。抵达后游览【中央广场】,广场上砖红色的【圣母马丽亚教堂】是克拉科夫的标志,夕阳映照的时分,它散发出一种迷人的暖红。(游览时间2小时)
● 之后入住酒店。
- 早餐:含
- 午餐:含
- 晚餐:含
住宿:四星酒店
●游览华沙古城, 这座始建于13世纪的古城,在二次世界大战时受到炮火无情的轰炸,波兰人依古城原貌一砖一瓦辛苦地重建出古城的大街小巷,重现昔日的风华。华沙人对保留传统建筑的坚持与决心,让联合国决定将复原后的华沙旧城区列为世界遗产保护。
●华沙旧城广场,广场上的【美人鱼雕像】是华沙最著名的象征。前往获得两次诺贝尔奖的【居里夫人故居】(门外拍照);接着从皇家广场沿着皇家大道前进,参观曾被誉为「欧洲最美的宫殿之一」的【旧皇宫】。接着前往波兰钢琴家肖邦心脏安置所在的【圣十字教堂】、华沙最美丽的公园【瓦津基公园】(又名肖邦公园),公园里的【肖邦雕像】,则是乐迷不能错过的重点。(以上景点均为外观,总游览时间约2小时)
●带着满满的回忆,前往机场搭乘汉莎航空公司客机返回香港。
- 早餐:含
- 午餐:含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航班上
抵达香港后,全团有大巴接客人回深圳湾散团,护照交给导游。
所有团员回程段的登机卡及护照原件要交使馆/领事馆办理返程确认。销签抽查面试请团友无条件配合。(申根领事馆最新规定:团员回国内务必立即办理回程销签工作)
- 早餐:敬请自理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温馨的家
2. 用餐:行程注明7早餐所含14正餐,以中式六菜一汤为主(不含酒水),8-10人一桌,或根据餐厅提供桌型安排就餐座位,特别安排一顿鳟鱼特色餐和一顿烤猪排餐;无法安排中餐的城市将安排当地餐或退餐费,所有餐食如自动放弃,款项恕不退还;如果在全团协议下同意更改为风味餐,不退正常团餐费用;
3. 国际交通:国际间往返经济舱团体机票、机场税及燃油附加费,及欧洲境内段机票(含机场税);
4. 用车:境外旅游巴士:根据团队人数,安排35-50座巴士,及专业外籍司机;
5. 国内交通:如遇香港往返航班:含深圳口岸至香港机场往返交通;
6. 门票:布拉格城堡套票、美泉宫配(中文耳机讲解)。如景点因节日、政府行为、自身行为等原因关闭,则退回门票费用或安排其他景点替代。行程中带*的景点含门票费;详细参照附带行程中所列之景点(其他为免费对外开放或外观景点或另付费项目);
7、含司导服务费
8. 签证:欧洲国家送签邀请和ADS团队签证费;
2. 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具体保险险种请在报名时向销售人员咨询并购买,出行时请将该保单资料随身携带;65岁以上(含65岁)老年人特殊保险费用(请视自身情况购买,并请签署健康承诺函及亲属知晓其参团旅行的同意书);
3. 单房差:酒店单人房附加费 (4星360元人民币/人/晚)注:酒店单房差仅指普通单人间(如团友要求大床单间或单独一人住标双,单房差另议);
**分房以团友报名的先后顺序安排拼房,若团友不接受此种方式或经协调最终不能安排,或出现单男单女且团中无同性别团员同住的情况,需在出发前补单房差入住单人房;
4. 护照办理费用;申请签证所需资料办理费用,如未成年人公证,认证等相关费用;及前往领事馆面试、按指模及销签面谈等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等);
5. 出入境行李的海关税、搬运费、保管费和超重(件)行李托运费;
6. 酒店内的酒水饮料香烟、洗衣、电话、传真、收费上网等通讯费、理发、付费电视、行李搬运等私人费用;
7. 行程表包含项目以外或未提及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如行程不含的特殊门票、游船(轮)、缆车、地铁/公车票等费用;
8. 旅途中转机/火车时用餐;
9. 旅游费用不包括旅游者因自身原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10. 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费用;
11. 由于国际燃油价格不断变化,若航空公司书面通知因调整航空燃油价格而导致机票价格上升,团友需另外补交燃油升幅的差价。
12. 国泰线路价格仅适用于中国大陆护照,非中国大陆护照以外的护照需收附加费1000元/人;
13. 非中国护照或持中国护照同时拥有其他国家长居权的团友,请自备签证后参团。
14.强烈建议旅游者投保“旅游意外险”,凭有效证件号投保,详情向东莞康辉业务人员咨询,投保后请索取保单,承保与索赔按保险条款执行!
15.东莞-深圳口岸往返交通费用130元/人/趟(2人起),香港机场直通费费用请直接咨询业务。
2、散客接送说明:
(1)散客非独立成团,有多个接送点,请准时到达约定的集合地点,过时不候。
(2)接送序以组团社当天安排为准。
(3)接送特殊情况,游览时间不受影响。
3、为了更好保障旅游者的利益,强烈建议购买以下旅游意外险产品,提高保障额度:
(1)美亚保险旅游险产品计划;
(2)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旅游险产品计划;
(3)中国人保旅游险产品计划;
详情请向我们的旅游工作人员咨询或索取产品简介。
4、自费购物安排: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我社可与游客另行签定《补充协议》安排购物或自费。
5、地接社信息:我社委托当地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接社作为此团接待社,地接社具体信息将在团队出发时告知客人,如客人对此持有异议,需在报名时提出。
6、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规定:乘坐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液态物品可办理行李托运手续,同时,禁止旅客随身携带及托运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
7、未满18岁的未成年者及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请由其法定代理人陪同出游,如代理人同意未满18岁的未成年者及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独立参团旅游的,如无家长陪同,签合同时需监护人在场签订。
8、客人一经获得签证后,我公司将收取每人 5 万人民币或以上的签证担保金。客人参团按时回国后退还所支付的签证担保金。
9、风险提示:客人明白使领馆有可能在客人出发前一日才通知旅行社是否获得签证。为确保能按时成行,客人同意在未获得签证的情况下,由旅行社先行预订机票、酒店、地接等服务,非因旅行社的责任造成的签证申请被拒签、缓签,致使不能按时成行的,客人愿意承担机票、酒店、地接等费用,且该费用因属于团体票、团队住宿而不可退或改,旅游者对此予以确认。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的费用之外需按以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29 日至 15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14 日至 7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2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5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6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7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2、旅行社违约
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 30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 30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14 日至 7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2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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