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数 | 行程/景点 | 参考酒店 | 早餐 | 午餐 | 晚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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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天 | 济南/仁川/大阪 | 关西 | 不含 | 不含 | 不含 |
第2天 | 大阪/京都 | 名古屋 | 含 | 含 | 含 |
第3天 | 箱根 | 箱根温泉酒店 | 含 | 含 | 含 |
第4天 | 东京 | 东京 | 含 | 含 | 含 |
第5天 | 东京 | 成田 | 含 | 不含 | 含 |
第6天 | 东京/仁川/济南 | 不含 | 含 | 不含 | 不含 |
济南搭乘国际航班经仁川转机抵达大阪。导游接机后入住酒店。
- 早餐:不含
- 午餐:不含
- 晚餐:不含
住宿:关西
早餐后大阪观光:游览大阪的标志建筑【大阪城】(不登城)(约45分),它是大阪的象征,日本重要文化遗产的建筑。尤为著名的是它气势恢宏的城门和沿着护城河而建高达20米且非常陡峭的塔楼。【心斋桥】、【道顿崛】(约90分钟)是大阪第一大的食品街。到了夜晚,灯光璀璨的道顿崛河沿岸夜景也是大阪的一大名胜。心斋桥商店街位于南大阪的心斋桥附近,是一处适合带着闲逛心情挖宝的人的朝圣地,而且以徒步方式前进,还能让人处处充满惊喜。後往日本古都→京都,【清水寺】(约60分钟):被列为日本国宝建筑之一,这座完全木造的寺院总面积达13万平方米之广,其内最有名的「清水舞台」,凭栏远望,更可将京都市景尽收眼底。寺中的音羽瀑布,流水清洌,终年不绝,被列为日本十大名泉之首。【日本総合免税店】自由购物(约60分钟),之后乘车赴名古屋入住酒店。
- 早餐:含
- 午餐:含
- 晚餐:含
住宿:名古屋
乘车前往箱根地区:游览【平和公园】(约30分钟):平和公园是型日式庭院观赏樱花最佳场所,公园范围敞大,典型的日式庭园建筑。这里天气晴朗时,富士山的壮丽景色更可一览无遗。至于园内最为著名的莫过于一座来自印度的舍利子塔,白色的塔身,下面放有金色的佛像,笔直地屹立在平和公园的大广场上。【御殿场——日本最大奥特莱斯】(约120分钟):御殿场名品折扣店坐落于风景优美的自然环境中,可眺望富士山,拥有欧风式的建筑外观。自开业以来,聚集了许多日本国内外著名品牌专营店,加上距离富士山、箱根等度假地距离很近的优越条件,迎来很多海内外顾客,各种服务设备也已配备,现在已经成为这个巨大观光地区的新著名景点。晚上入住温泉酒店。
- 早餐:含
- 午餐:含
- 晚餐:含
住宿:箱根温泉酒店
早餐后【富士山五合目】(约60分钟):富士山由山脚到山顶共分为十合目,五合目是在富士山的半山腰,海拔约2305米。如因天气原因去不了五合目,则改走一合目。【忍野八海】(约30分钟)这里是有八个美丽的池子连在一起,湖水清澈的可以甚比中国的九寨沟,故有日本小九寨沟之称。中餐后前往东京【新宿都厅】(约30分钟)展望台是日本东京两栋相连的45层摩天大楼,高202公尺,顶楼开放给民众参观。风景名胜从新宿都厅展望台上可鸟瞰东京都,代代木公园,东京巨蛋。 尽收眼底。【浅草观音寺】(约40分钟):创建于公元628年的浅草观音寺是日本观音寺总堂,来到东京的观光客,一定会到浅草观音寺,瞧瞧漆着雷门字样的大红灯笼,就是浅草观音寺的大招牌,来到此地大家不妨也一起来参拜一下,祈求平安吧。
- 早餐:含
- 午餐:含
- 晚餐:含
住宿:东京
早餐后,前往天皇的居所【皇宫外苑、二重桥】(约40分)位于东京心脏静谧的中心,宫殿作为天皇及家眷的住所,隐藏在大片树林和庭园的深处。实际上,整个皇宫原是江户朝时代,幕府将军德川家康的宫城--旧江户城的遗址。【秋叶原电器街】(约60分):位于上野和银座之间,随近年来到日本旅游的中国人不断增加,来秋叶原购物逛街的中国人也逐年增多,面向中国人的免税店也不断扩大。后前往世界著名购物圣地【银座】(约120分)银座是东京最主要的繁华商业街。以其华丽高雅、雍容大方、充满成熟浪漫的气息而着称。假日的步行者天国,又让人感受银座的自由和惬意。【御宝国际】鉴赏珊瑚宝玉。【台场海浜公園】(约40分),这里是人工沙滩,也是许多情侣的约会热点。远眺彩虹大桥,彩虹大桥是台场最醒目的地标,也是日本偶像剧的取景圣地,这座桥横跨东京湾,连接着芝浦及台场。
- 早餐:含
- 午餐:不含
- 晚餐:含
住宿:成田
早餐后搭乘国际航班飞赴仁川。
- 早餐:含
- 午餐:不含
- 晚餐:不含
住宿:不含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的费用之外需按以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29 日至 15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14 日至 7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2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5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6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7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2、旅行社违约
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 30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 30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14 日至 7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2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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