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程天数:1天
成团地点:南宁成团
往返交通:自行安排/自行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团期前1天
组团形式:联合发团;本产品与其他旅行社联合发团。根据发团需要,行程中将换当地用车或换当地导游。
成团地点:南宁成团
往返交通:自行安排/自行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团期前1天
组团形式:联合发团;本产品与其他旅行社联合发团。根据发团需要,行程中将换当地用车或换当地导游。
行程介绍本行程为多行程计划,不同团期对应的行程计划会有所不同
行程简介
天数 | 行程/景点 | 参考酒店 | 早餐 | 午餐 | 晚餐 |
---|---|---|---|---|---|
第1天 | 南宁 德天 | 无 | 敬请自理 | 包含 | 敬请自理 |
参考行程
D1
第1天
南宁
德天
早上7:00在火车站附近集合(具体的集合地点送团人会提前一天通知,通知时间下午6点后)乘旅游空调车前往德天(210公里,约4小时)抵达硕龙中餐后前往德天瀑布,游览【德天瀑布】景区(徒步游览约2小时),堪称亚洲第一大的德天跨国瀑布,横跨中越两国,瀑布宽200多米,落差70多米,瀑布从高峻的石崖上、翠绿的石岩中倾泄而出,形成三层自然瀑布,遥望似素缟垂天, 近观则白雾升腾、飞珠溅玉,气势磅礴,观极具历史意义的中越53号界碑(中越边境矛盾时不开放),还可脚跨中越两国国土留影、遥赏相邻的越南板约瀑布。下午返回南宁,抵达火车站附近结束圆满行程!
温馨提醒:德天瀑布风景区内集市、电瓶车(单程10元/人)、竹排(30元/人)、非团队旅游中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导游不作推荐。
- 早餐:敬请自理
- 午餐:包含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无
费用说明费用根据最终预订的行程计划会有所变化,具体请以最终协议与出团通知书为准
费用包含
1、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建议旅游者购买);
2、个人消费(如酒店内洗衣、电话及未提到的其它服务)酒店押金,单间差或加床费用;
3、自由活动期间的餐食费和交通费、“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自费选择的项目;
4、不含景区内交通(德天电瓶车10元/人/次;德天竹筏30元/人/次;)
5、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力导致的额外费用;
6、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2、个人消费(如酒店内洗衣、电话及未提到的其它服务)酒店押金,单间差或加床费用;
3、自由活动期间的餐食费和交通费、“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自费选择的项目;
4、不含景区内交通(德天电瓶车10元/人/次;德天竹筏30元/人/次;)
5、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力导致的额外费用;
6、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费用不包含
1.酒店:不含酒店住宿,如需预订前一晚或当天酒店住宿请联系我公司在线客服或致电4008-0773-28。
2.保险:不含旅游人身意外保险(自愿购买,如需购买请联系客服,费用自理)。
3.交通:阳朔码头下船到阳朔西街的电瓶车费15元/人(也可步行前往)。
4.“费用包含”费用包含之外的一切费用。
2.保险:不含旅游人身意外保险(自愿购买,如需购买请联系客服,费用自理)。
3.交通:阳朔码头下船到阳朔西街的电瓶车费15元/人(也可步行前往)。
4.“费用包含”费用包含之外的一切费用。
退改政策
旅行产品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价值,预订完成后如您需要退/改行程,需参照以下规则: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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