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览景点:自由活动
★品质保证:专车接送,充足游览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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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介绍本行程为多行程计划,不同团期对应的行程计划会有所不同
行程简介
天数 | 行程/景点 | 参考酒店 | 早餐 | 午餐 | 晚餐 |
---|---|---|---|---|---|
第1天 | 东莞—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往返 | 温馨的家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参考行程
D1
第1天
东莞—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往返
集合地点:7:30体育馆(文园酒楼旁)——7:50厚街海悦酒店——8:15虎门虎威加油站-港珠澳大桥-横琴口岸---海洋王国
注:此自由行套票上车时间、地点如有更改出发前我司将致电或手机短信另行通知
珠海长隆19:00集合;澳门自由行19:30横琴口岸集合返程;港珠澳大桥19:50集合返程(过时不候)
逢周一、三、五、六、日发团。
早上于指定时间地点集中,乘坐空调巴士前往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关口,客人自行过关,自费港币6元或人民币6元投币搭乘公共巴士前往澳门市区;
澳门回程发车时间:
阁下务必于下午18:15分前往澳门人工岛--自费港币6元或人民币6元投币搭乘公共巴士到达澳门人工岛,自行过关珠海边检大楼,出关后在停车场找寻返回东莞巴士。
港珠澳大桥返程时间为19:50分;
- 早餐:敬请自理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温馨的家
费用说明费用根据最终预订的行程计划会有所变化,具体请以最终协议与出团通知书为准
费用包含
东莞到珠海公路口岸往返接送。
费用不包含
无旅游水帽派送
请自行购买保险。
请自行购买保险。
预订须知在预订前我们建议您认真阅读下方的须知事项
预订须知
暂无
出行须知
出发当天请务必自带本人身份证或港澳往返通行证、台胞证、回乡证正本、护照等有效证件,我社不负责因以上证件过期、失效、签证页不足或漏带等问题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散客接送说明:
(1)散客非独立成团,有多个接送点,请准时到达约定的集合地点,过时不候。
(2)接送序以组团社当天安排为准。
(3)接送特殊情况,游览时间不受影响。
未满18岁的未成年者及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请由其法定代理人陪同出游,如代理人同意未满18岁的未成年者及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独立参团旅游的,如无家长陪同,签合同时需监护人在场签订。
散客接送说明:
(1)散客非独立成团,有多个接送点,请准时到达约定的集合地点,过时不候。
(2)接送序以组团社当天安排为准。
(3)接送特殊情况,游览时间不受影响。
未满18岁的未成年者及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请由其法定代理人陪同出游,如代理人同意未满18岁的未成年者及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独立参团旅游的,如无家长陪同,签合同时需监护人在场签订。
出行提示
暂无
退改政策
旅行产品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价值,预订完成后如您需要退/改行程,需参照以下规则:
1、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的费用之外需按以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29 日至 15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14 日至 7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2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5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6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7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2、旅行社违约 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 30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 30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14 日至 7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10%的违约金; 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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