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纯玩不进店
2、远眺五百里滇池,远观西山睡美人;投喂红嘴鸥;体验感受多个网红打卡点!
2、远眺五百里滇池,远观西山睡美人;投喂红嘴鸥;体验感受多个网红打卡点!
行程介绍本行程为多行程计划,不同团期对应的行程计划会有所不同
行程简介
天数 | 行程/景点 | 参考酒店 | 早餐 | 午餐 | 晚餐 |
---|---|---|---|---|---|
第1天 | 石林 | 无 | 敬请自理 | 包含 | 敬请自理 |
参考行程
D1
第1天
石林
早上各酒店接客人(昆明二环内7:10左右接),登记游客信息。
早上8:30至发车点发车,乘车至(90公里,车程约1.5小时)国家5A级石林风景名胜区(含门票130元/人,不含电瓶车25元/人),游览(大、小石林、石林湖、石屏风、石林胜景、千钧一发、望峰亭、猫石、莲花池、阿诗玛化身等),游览时间不低于180分钟,游览石林景区完毕后用中餐(20元/人,费用已含)。
13:30(左右)中餐后乘车前往滇池!
15:30(左右)到达滇池码头观景台,游客可自愿(自费乘坐)乘船游览滇池风光观赏海埂公园沿岸景色、百年桉树、观海长廊、滇池接口、空中索道;眺望西山森林公园、西山龙门、睡美人山。坐在船上观鸥、戏鸥,感受滇池独特魅力,享受优雅的亲水生活。 不乘船的游客也可在观景台远眺五百里滇池,远观西山睡美人;投喂红嘴鸥;导游带您体验感受多个网红打卡点!
17:30 前往昆明火车站结束行程!
- 早餐:敬请自理
- 午餐:包含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无
费用说明费用根据最终预订的行程计划会有所变化,具体请以最终协议与出团通知书为准
费用包含
1、全程用餐含20元/人,10菜1汤(根据实际用餐人数酌情增加或减少菜量);客人如不用则不退费
2、景点门票:行程内首道大门票
3、行程用车:当地全程空调旅游BUS,确保一人一座。
4、导游服务:全程中文导游服务陪同讲解。
5、当地旅行社责任险(不含旅游意外保险,建议客人自行购买)
2、景点门票:行程内首道大门票
3、行程用车:当地全程空调旅游BUS,确保一人一座。
4、导游服务:全程中文导游服务陪同讲解。
5、当地旅行社责任险(不含旅游意外保险,建议客人自行购买)
费用不包含
1、景区小交通:不含石林电瓶车
2、其他补充;歌舞表演等个人消费,当地参加的自费以及以上“费用包含”中不包含的其它项目。(可产生可不产生)
3、120cm以下儿童游客团费当地只含车位费、半餐费、导服,产生其他费用一律当地现付!景点验票标准十分严格,若因儿童超高产生各种的费用,敬请家长在当地自理!
2、其他补充;歌舞表演等个人消费,当地参加的自费以及以上“费用包含”中不包含的其它项目。(可产生可不产生)
3、120cm以下儿童游客团费当地只含车位费、半餐费、导服,产生其他费用一律当地现付!景点验票标准十分严格,若因儿童超高产生各种的费用,敬请家长在当地自理!
预订须知在预订前我们建议您认真阅读下方的须知事项
预订须知
1、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计划执行,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
2、提供客人有效证件购买门票时,请在进入景点之前出示:持满70周岁以上身份证、 残疾证、退我社只收车餐)
2、提供客人有效证件购买门票时,请在进入景点之前出示:持满70周岁以上身份证、 残疾证、退我社只收车餐)
退改政策
旅行产品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价值,预订完成后如您需要退/改行程,需参照以下规则: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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