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辉旅游网<特价门票全含>石台醉山野、慈云洞、九华天池、矮人部落、杏花村2日游
跟团游 行程编号 35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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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价门票全含>石台醉山野、慈云洞、九华天池、矮人部落、杏花村2日游

参考价
298起/人 ¥298
出发地
合肥
目的地
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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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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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石台,北纬30度神秘线

    ◆千载诗人地,“天下第一村”杏花村,唯一入选《四库全书》的村志,原生态,慢生活,深呼吸。

    ◆醉山野,天然氧吧,醉仙谷安徽首座5D概念的悬空玻璃天桥
    行程介绍本行程为多行程计划,不同团期对应的行程计划会有所不同
    行程简介
    天数 行程/景点 参考酒店 早餐 午餐 晚餐
    第1天 九华天池、杏花村 已含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第2天 醉山野、慈云洞 敬请自理 已含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参考行程
    D1 第1天 九华天池、杏花村

    早集合乘车赴池州九华天池景区,游览【九华天池胜境】(门票80元已含,游览时间约3小时):九华天池景区是山、水、洞、漂的完美组合。景区由龙池、天池、冰川石谷、芙蓉峰四部分组成,自然生态原始,景观奇特,既有峡谷、溪流、飞瀑、奇树怪石、高山平湖,竹海等自然景观,也有火红年代、法海寺遗址等人文景观。游客经蟾园、登龙池、游冰川石谷、拜神树抱石、观九连池、天池瀑布等。在这里能看到最奇特的千年“神树抱石”,和第四纪冰川运动所形成的“冰川巨石阵”以及诗人李白笔下“天河挂绿水”的奇观,实可谓江南一绝!游览天下第一村,池州杏花村杏花村文化旅游区(游览时间约2小时,园区面积大,内容丰富,建议乘坐电瓶车或观光小火车,费用自理40元/人,导游提前预定)主要景点:红墙照壁、问酒驿、白蒲荷风、百杏园、焕园、窥园。杏花村文化旅游区体现十里烟村一色红,村花村酒两共幽的田园风光,让您体验到山水农耕、江南村落、传统民俗和盛唐诗酒四大文化。

    • 早餐:敬请自理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已含

    D2 第2天 醉山野、慈云洞

    早游览后游览【醉山野—黄崖大峡谷】(门票100元已含,景区交通车10元/人自理,约2小时)醉山野—黄崖大峡谷景区距石台县城西北7公里的七里镇缘溪村,紧邻省级风景名胜区慈云圣境.境内森林丰茂、峭壁摩天、山花怒绽、珍禽相嬉、异兽并行。丰水季节还有20多条落差不等的瀑布,纷呈于大峡谷内,其中黄崖峭壁上飞身直下、注入碧潭,玉珠飞溅、银波闪烁,观之令人惊心动魄、神荡不已。峡谷九曲八弯、幽袭人,谷底奇石纷呈、千姿百态,两旁鸟语花香、绿荫相拥,构成一条生态走廊。体验【醉仙谷玻璃桥(费用自理50/人)】玻璃桥全长218米,离地面悬空高度最大可达108米,为安徽首座5D概念的悬空玻璃天桥。人踩上去除了会体验到玻璃突然碎裂的感觉,还可体会到超5D技术的“鱼在水中游,人在田间走”的感觉。后浏览【慈云洞景区】(游览时间1.5小时左右,景交车10元自理),慈云洞为省级风景名胜,与醉山野毗邻,因“慈云山”、“慈云寺”而得名。慈云洞全长3000多米。洞内景观集中,钟乳累累,景水相连,步步有景,清秀俊美,并有地下河从洞内蜿蜒而出。该洞以佛教慈孝文化为主题,选用佛教佛陀救母、西风和尚、目连救母、地藏菩萨等慈孝故事,利用洞内自然景观、人文塑景和洞外的生态旅游区为背景,结合现代LED灯效、电子、舞美等科技打造成为华东第一个集观光、艺术教育、溶洞探险、地质科普为一体的慈孝主题幻境溶洞。下午返程,结束愉快的旅程!

    • 早餐:已含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敬请自理

    费用说明费用根据最终预订的行程计划会有所变化,具体请以最终协议与出团通知书为准
    费用包含
    1、交通:全程旅游大巴车
    2、住宿:酒店2-3人间
    如游客有男女单数,产生自然单数,尽量拼房或安排三人间,如果拼不到房或宾馆无三人间游客必须现补房差
    3、已含门票:九华天池、杏花村、醉山野、慈云洞首道门票(特价线路个人原因或不可抗力景点未去不退费)
    4、导服:导服费(全程导游服务、或全程工作人员陪同+地接导游服务)
    费用不包含
    自理费用:慈云洞景交车10元,醉山野景交车10元,玻璃桥50元
    天池胜境内二次消费游船+矮人部落100元,旅行社团队价70元,有偿赠送1早3正餐
    预订须知在预订前我们建议您认真阅读下方的须知事项
    出行须知
    ◆注意事项(本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1、本行程委托接待旅行社:安徽悠途假期直通车。
    2、为了您自身利益,建议您出发前在报名的旅行社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伤害保险。
    3、此团为散拼团,最低成团人数15人,如未达到最低成团人数,会在出团前7日通知您,安排改期或换线,具体见旅游合同中约定,请您理解。凡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灾害、政治因素等)旅行社可根据实情况对旅游行程更改或取消。
    请游客记好发车时间和地点,提前到达,保持手机畅通,导游会在出团前一天21:00之前通知游客车牌号码及相关信息。出游当天因游客自身原因过时未到者,做自动离团处理,任何费用不退;
    4、游客在出团前24小时取消订单,我社将收取相应的车位损失:一日游 70元,省内二日游100元,省外二日游 120元,三日游160元,日照140元,青岛180元,半岛240元。
    5、回程合肥散团地点统一在学苑大厦,其他地市游客需拼车回,需等待,请告知游客。
    6、部分线路如:苏州、恐龙园、无锡、上海等线路会根据收客情况途径巢湖、芜湖地区,请予以理解。
    7、如车辆在旅游中发生故障,我们将尽快维修或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其他车辆,您因对此表示理解,不得对此作出拒绝上车等过激行为。车辆问题造成的时间耽搁,1小时以上部分,按每小时10元/人的标准赔付;如遇堵车情况或其他游客原因造成时间耽搁不在赔付范围里面;
    8、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所有报名游客必须占座,不得私带儿童上车,包括婴儿在内都必须占座!否则我社导游为了车上其他客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权拒绝此儿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一切后果和损失自负。
    9、住宿多为双人间,游客如有特殊住宿需求,请在出团前确定并注明,我社尽量安排拼2-3人间,否则须补房差。我社有权对旅游过程中的住宿顺序进行互换。对安排的酒店,您不应以酒店位置偏远或自己主观上对酒店等级的判断主张本社违约。
    10、用餐高峰时段,人流较为集中,景区用餐资源有限,为了节约游览时间,建议不含餐的游客,中餐可以采用较为简单经济的统一包餐的方式,上车后导游会统计人数统一安排;正餐标准:20-30元不等/成人。具体菜肴情况可现场咨询当团导游。但此种用餐方式因价格较为经济,几乎等同于围桌快餐的形式,用餐菜肴质量一般,但可供游客吃饱,经济实惠快捷是其优点,游客视自身情况而定,全凭自愿,无任何强迫。由于用餐因地因人而异,请勿用个人用餐口味喜好评判用餐质量好坏。
    11、本行程价格为旅行社打包价,行程中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参观的景点或持老年证、学生证、军官证等证件,如享受优惠政策,所退门票费用为景点折扣后价格,赠送景点不予退还。
    12、儿童价所含费用为:往返车位、导游服务,若发生其它费用由家长自理,1.4以下儿童建议只占车位,门票根据身高,按景区规定现补(部分可享受旅行社优惠价),若按成人报名,不再退还任何费用。
    13、旅行社提供的是打包综合优惠服务,出游过程中,如产生退费情况,以退费项目旅行社折扣价为依据,均不以挂牌价为准。
    14、赠送项目因航班、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费用不退。
    15、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16、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行程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7、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否则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8、旅游者应当向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
    19、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20、在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和自由活动期间,记号导游号码和宾馆地址名称,保持手机畅通防止走失,并对自由化的期间的自身的各项言行自行负责。
    21、不要在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地方停留,行程中或自由活动中如果有刺激性活动项目,要量力而行。
    22、“若旅游者要求参加购物或其它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请与导游协商,自行作出选择,经旅行社与旅游者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一致后,另行达成协议”。
    23、游客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财物,旅行社对游客自身原因所造成财物损坏或遗失不负赔偿责任。旅游结束前请如实填写导游提供的《意见反馈表》,对没有填写而事后提出意见和投诉原则上我社不予受理。
    退改政策
    旅行产品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价值,预订完成后如您需要退/改行程,需参照以下规则: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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