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数 | 行程/景点 | 参考酒店 | 早餐 | 午餐 | 晚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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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天 | 连云港 | 连云港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第2天 | 家 | 敬请自理 | 已含 | 已含 | 敬请自理 |
早指定地点集合乘车前往“山海港城”、“西游记”发祥地、“中国水晶之都”--江苏连云港市。中午抵达后,中午抵达后,游览孙悟空的老家【国家5A级花果山风景区】(门票90已含):踏青赏花休闲忆大圣,观中国四大名竹之一--金镶玉竹;孙悟空的诞生地---娲遗石、孙悟空的根据地---水帘洞;孙悟空功德圆满、修成正果的见证--大圣佛;纪念毛主席诞辰100周年摩崖石刻---毛公碑;百名僧侣血战、抗日战争教育基地—义僧亭;洞洞相通的“七十二洞”洞天佛地;惟妙惟肖的怪石园;明清两代苏北、鲁南三元信仰中心、花果山重要的文化载体之一---三元宫文化园等。后参观连云港老街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连云街道,又称‘连云老街‘、‘连云古镇‘,为连云港市的历史发展变迁中的四条老街(海州古城、民主路文化街、连云港老街、南城六朝一条街)之一。老街自1933年连云港建港,经民国政府管理、日寇侵华占领及1948年解放后至今,山城石街石房的特殊地理风貌和不同历史阶段留下的时代印记,形成了具有一定自然特色和人文积淀的海滨山城石镇。后入住酒店。
- 早餐:敬请自理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连云港
早餐后适时参观连云港名片--【保税区水晶展厅】(时间约1h)水晶又被誉为“水玉”,连云港东海是中国水晶集散地,被誉为“中国水晶之都”。后穿越“海上长城”--神州第一拦海大坝,游览江苏最美海岛--东西连岛(登岛无门票)连岛美在海中央,云腾雾绕,似海上仙山浮座于万顷波涛之上,集青山、碧海、茂林、海蚀奇石、海岛渔村人文自然景观于一体,是江苏唯一的国家级海滨旅游景区。推荐自费参加【乘船游大海】(门票50元/人 游览时间30分钟):乘车飞跃神州第一坝、畅游大海的怀抱,感受乘风破浪,可以近距离观中国十大港之一---连云港港口,远观江苏省最大的海岛---连岛风貌:连岛美在海中央,船在山海间,体验“连”“云”“港”的由来。后参观【海洲湾海洋乐园】(门票100元/人含)江苏沿海唯一的集科普教育、旅游观光、主题游乐为一体的大型海洋主题公园,是国内首家将海洋渔业文化与海洋活体生物展览融为一体的海洋馆,江苏沿海地区展示面积最大、展示品种最全的海洋科普场馆,游客可亲密接触海洋动物,观赏幽默的海洋动物表演,参与动物喂养、游戏互动、留影纪念。赠送萌宠乐园,参观各种软萌活泼惹人爱的小动物,结束行程返回温馨家园!
- 早餐:已含
- 午餐:已含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敬请自理
2、住宿:按三星标准建造商务型酒店2-3人间(逢双人安排2人间,如逢单人加床或现补房差)
3、门票:行程中所列景点门票
4、导服:全程导游陪同服务
5、购物店:1个水晶店
赠送一正餐
2、此团为散拼团,最低成团人数15人,如未达到最低成团人数,会在出团前7日通知您,安排改期或换线,具体见旅游合同中约定,请您理解。凡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灾害、政治因素等)旅行社可根据实情况对旅游行程更改或取消。
请游客记好发车时间和地点,提前到达,保持手机畅通,导游会在出团前一天21:00之前通知游客车牌号码及相关信息。出游当天因游客自身原因过时未到者,做自动离团处理,任何费用不退;
3、游客在出团前24小时取消订单,我社将收取相应的车位损失:一日游 70元,省内二日游100元,省外二日游 120元,三日游160元,日照140元,青岛180元,半岛240元。
4、回程合肥散团地点统一在学苑大厦,其他地市游客需拼车回,需等待,请告知游客。
5、如车辆在旅游中发生故障,我们将尽快维修或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其他车辆,您因对此表示理解,不得对此作出拒绝上车等过激行为。车辆问题造成的时间耽搁,1小时以上部分,按每小时10元/人的标准赔付;如遇堵车情况或其他游客原因造成时间耽搁不在赔付范围里面;
6、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所有报名游客必须占座,不得私带儿童上车,包括婴儿在内都必须占座!否则我社导游为了车上其他客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权拒绝此儿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一切后果和损失自负。
7、本行程价格为旅行社打包价,行程中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参观的景点或持老年证、学生证、军官证等证件,如享受优惠政策,所退门票费用为景点折扣后价格,赠送景点不予退还。
8、儿童价所含费用为:往返车位、导游服务,若发生其它费用由家长自理,1.4以下儿童建议只占车位,门票根据身高,按景区规定现补(部分可享受旅行社优惠价),若按成人报名,不再退还任何费用。
9、旅行社提供的是打包综合优惠服务,出游过程中,如产生退费情况,以退费项目旅行社折扣价为依据,均不以挂牌价为准。
10、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11、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行程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2、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否则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3、旅游者应当向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
14、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15、不要在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地方停留,行程中或自由活动中如果有刺激性活动项目,要量力而行。
16、“若旅游者要求参加购物或其它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请与导游协商,自行作出选择,经旅行社与旅游者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一致后,另行达成协议”。
17、游客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财物,旅行社对游客自身原因所造成财物损坏或遗失不负赔偿责任。旅游结束前请如实填写导游提供的《意见反馈表》,对没有填写而事后提出意见和投诉原则上我社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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