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辉旅游网<私人定制游玩转岛中岛>北京三亚双飞五日游分界洲岛、蜈支洲岛、凤凰岛天空酒廊
跟团游 行程编号 357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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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定制游玩转岛中岛>北京三亚双飞五日游分界洲岛、蜈支洲岛、凤凰岛天空酒廊

参考价
4430起/人 ¥4430
出发地
北京
目的地
三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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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亚私人订制半自助 2+2
    2人起独立成团 ,出发时间及景点逗留时间都有你来决定
    2天行程安排,2天自由活动
    行程介绍本行程为多行程计划,不同团期对应的行程计划会有所不同
    行程简介
    天数 行程/景点 参考酒店 早餐 午餐 晚餐
    第1天 出发地—-三亚 三亚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第2天 分界洲一日游 三亚 已含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第3天 蜈支洲岛+天空酒廊下午茶一日游 三亚 已含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第4天 三亚一地 三亚 已含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第5天 三亚-出发地 敬请自理 已含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参考行程
    D1 第1天 出发地—-三亚

    抵达美丽的鹿城,热情接机,沿途车览鹿城美景,欣赏美丽三亚

    • 早餐:敬请自理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三亚

    D2 第2天 分界洲一日游

    早餐后,【分界洲岛/白天畅玩】(不含潜水等水上活动)碧海中观美景,享海上、海底之无限乐趣。这里海水清澈晶莹,是最佳的世界级潜水基地之一,体验海中游乐的刺激与精彩;
    晚餐时间之后自由活动,感受魅力海南。

    • 早餐:已含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三亚

    D3 第3天 蜈支洲岛+天空酒廊下午茶一日游

    早餐后,前往【蜈支洲岛】(含景区门票和往返船票,不含海上娱乐项目),海底潜水,与鱼共舞,欣赏海底世界的美丽,惊魂动魄的海上摩托艇,体验真正的刺激,来个空中飞伞,享受小鸟般的空中飞翔.....晚自由活动。
    下午前往凤凰岛度假酒店•【天空酒廊】音乐之声下午茶,海南地标,网红打卡360°震撼海景习习海风,
    浩瀚大海。品精致茶点,赏无边海景。海天一色,打卡必备。

    • 早餐:已含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三亚

    D4 第4天 三亚一地

    早上睡到自然醒(于07:00-09:00在酒店内享用早餐)
    自由活动(可自由选择逛市场、或参加一日游)

    • 早餐:已含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三亚

    D5 第5天 三亚-出发地

    早上睡到自然醒(于07:00-09:00在酒店内享用早餐)自由活动;
    根据航班时间,专车送您往机场。返回您小别而温馨的家;

    • 早餐:已含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敬请自理

    费用说明费用根据最终预订的行程计划会有所变化,具体请以最终协议与出团通知书为准
    费用包含
    1.交通:往返团队机票经济舱,机票一经出票不退不改不签。
    2.门票:以上所列景点第一大门票。赠送景点项目如不能成行,不退款。
    3.住宿:4晚星级酒店双人标准间。【全程入住指定酒店,产生单房差费用自理】
    4.用餐:供4早餐,正餐自理(如不用餐费用不退)。
    5.用车:由海南省旅游汽车运调中心统一调度,团队用车保证每人一个正座。
    6.购物:全程无购物,如客人提出需求,需经客人认可签字方可生效。

    费用不包含
    【分界洲岛/白天畅玩】(不含潜水等水上活动)
    预订须知在预订前我们建议您认真阅读下方的须知事项
    出行须知
    1.我社在保证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对行程前后的游览顺序进行调整。
    2.游客的投诉以在海南当地,游客自行填写的意见单为主要依据,其他的诉求理由我社不予受理。有效的投诉时间为团队返回出发地起30天内有效。
    3.旅游过程导游会向客人推荐一些自费景点,客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不参加的客人需在景区门口等候。
    4.行程内已含景点,持老年证、学生证、记者证、军官证的费用一律不退!

    退改政策
    旅行产品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价值,预订完成后如您需要退/改行程,需参照以下规则: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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