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辉旅游网<特惠 游>广州往返打卡从化莲麻小镇+新丰樱花峪赏樱纯玩1天
跟团游 行程编号 365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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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惠 游>广州往返打卡从化莲麻小镇+新丰樱花峪赏樱纯玩1天

参考价
99起/人 ¥99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韶关
预订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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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车点:08:00团一大A出口 08:50花都清塘B出口
    行:红军路-东江纵队从化活动基地,美丽乡村典范“莲麻小镇”
    摄:新丰樱花峪樱花盛放景观
    行程介绍本行程为多行程计划,不同团期对应的行程计划会有所不同
    行程简介
    天数 行程/景点 参考酒店 早餐 午餐 晚餐
    第1天 集中地出发•莲麻小镇•午餐(自理)•新丰樱花峪•返程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参考行程
    D1 第1天 集中地出发•莲麻小镇•午餐(自理)•新丰樱花峪•返程

    08:00早上指定地点集中,乘车前往莲麻小镇,作为广州从化的五大美丽乡村群之一,区委区政府打造的特色小镇之一,这里有流溪河北源头、千年古官道、农家乐生活体验中心区、黄沙坑西片生态农业观光区,有葡萄沟、百花园、七彩花田、农事体验园等。踏上这片土地,巷道整洁有序,农院干净舒适,溪水潺潺长流,翠竹随风摇曳,一派恬静祥和的乡村景象。

    11:30午餐(自理)。
    约13:00乘车前往新丰樱花峪(车程约1小时10分),位于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黄礤镇杰荣樱花峪,总面积800多亩,樱花谷已成为广东规模最大、品种最多的樱花观赏地,也是广东省第一个以樱花为主题的综合性农业旅游区。整个景区都种满了樱花,各种颜色争香斗艳,美不胜收。区内的樱花品种有20多种,其中种植八重樱和寒绯樱居多。八重樱 也叫关山,花色白色至深粉红色,开花较迟,由于有八重花瓣,称之为八重樱。寒绯樱花色是鲜红,适合温暖地区,却不耐寒,1月下旬已盛开。整棵樱树从开花到全谢大约16天左右,形成樱花美而易落的特点。

    在农历春节前后,游人们将在新丰黄礤欣赏到最美丽的樱花盛放景观,赏花时间延续到清明前后。(开放时间 08:30-17:30)
    约16:00结束愉快旅程乘车返回温馨的家!

    ************结束愉快的旅程**************

    • 早餐:敬请自理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敬请自理

    费用说明费用根据最终预订的行程计划会有所变化,具体请以最终协议与出团通知书为准
    费用包含
    1、交通:旅游空调车39-53座车;保证1人1正座,请游客听从导游人员安排就坐!
    2、门票:景点大门票(园中园门票自理);活动日期,不进园门票不设退!
    3、服务:贴心导游1名
    4、保险:旅游社责任保险
    费用不包含
    费用包含中未提及的内容、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及一切个人开支;
    1.个人购物、娱乐等消费。
    2.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及个人所产生的费用等。
    3.旅游意外保险;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预订须知在预订前我们建议您认真阅读下方的须知事项
    出行须知
    感谢参加我公司组织的旅游团队,为更好的保障旅游者的旅游安全,特此告知:
    1、请客人自愿购买个人旅游意外险以及“疫情隔离险”。
    2、团队行程中发生游客出现发烧、健康码变为“阳码”或确诊病例,应向旅游所在地情防控部门报备,配合团队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防控措施,是否能继续行程,由团队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研判。
    3、团队或患者滞留(隔离)期间产生费用处理:
    (1)购买了疫情隔离险的游客按照保险公司“隔离险”的赔付方案处理。
    (2)没有购买疫情隔离险的游客费用由客人自行承担,我公司概不负责。
    4、以上行程为参考行程,我社导游有权根据当天实际情况对行程的先后顺序进行调动,不减少游览项目。
    ●为了您人身、财产的安全,请您避免在公开场合暴露贵重物品及大量现金。上街时需时刻看管好首饰、相机等随身物品。目的地可能有部分私人经营的娱乐、消费场所,此类组织多数无合法经营资质,存在各种隐患。为了您的安全和健康考虑,我司提醒您,谨慎消费。
    退改政策
    旅行产品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价值,预订完成后如您需要退/改行程,需参照以下规则: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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