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起
当地玩乐
阜新亚太温泉门票
- 行程编号:
- 48850
- 出发地:
- 沈阳
本产品由辽宁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提供相关服务
行程亮点:
亚太温泉度假村位于中国东北部的辽宁省阜新市。交通路线较好,距离水泉互通出入口较近,距大广高速15分钟左右,距阜盘高速仅5分钟。附近环境清静,拥有很好的位置环境,是集温泉,餐饮,住宿,旅游,观光,度假等于一体的综合服务性休闲度假庄园。
- 产品介绍
- 费用说明
- 退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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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介绍康辉精选度假产品
亚太温泉度假村位于中国东北部的辽宁省阜新市。交通路线较好,距离水泉互通出入口较近,距大广高速15分钟左右,距阜盘高速仅5分钟。附近环境清静,拥有很好的位置环境,是集温泉,餐饮,住宿,旅游,观光,度假等于一体的综合服务性休闲度假庄园。亚太温泉附近环境清静,拥有很好的位置环境,是集温泉,餐饮,住宿,旅游,观光,度假等于一体的综合服务性休闲度假庄园。游乐设施上,设有大型室内热带植物生态观光园,近百种热带植物丛生其中,能为来往游客提供一种非常清雅自在的自然感觉,是真正的人工热带雨林。为了更好地释放每位游客的压力,带来更多的家庭和睦感,我们特别建设了儿童水上乐园,成人水上冲浪,小型运动场等诸多游乐设施,使每一位游客都能游乐其中。在亚太你还可以品尝到我们的特色美食而且众多具有地方特色的特色美食也罗列其中。您还在等什么?在亚太无论是寒冷的冬季,炎热的夏季都能让你感受到游玩的乐趣!这里是难得的四季性度假胜地。
【温泉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太平区阿金立交桥南300米(水泉高速出口2.5公里)
【自驾线路】
1.从起点向正西方向出发,沿中华路行驶240米,在第4个出口,调头进入中华路
2.沿中华路行驶780米,直行进入中华路
3.沿中华路行驶310米,在第2个出口,朝沈阳/阜蒙县方向,右前方转弯进入中华路
4.沿中华路行驶4.7公里,稍向右转进入南环路
5.沿南环路行驶2.1公里,直行进入南环路
6.沿南环路行驶60米,在第1个出口,朝沈阳/北宁方向,右前方转弯进入繁荣大街
7.沿繁荣大街行驶2.9公里,到达终点(在道路左侧)
【开放时间】9:00-22:00
【换票地点】阜新市新邱区太平区阿金立交桥南300米亚太温泉前台
【入园凭证】出游当日至温泉前台处报“美景联动+验证码”验证即可入园
【优惠政策】1.2米(含)以下的儿童免票。
【温泉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太平区阿金立交桥南300米(水泉高速出口2.5公里)
【自驾线路】
1.从起点向正西方向出发,沿中华路行驶240米,在第4个出口,调头进入中华路
2.沿中华路行驶780米,直行进入中华路
3.沿中华路行驶310米,在第2个出口,朝沈阳/阜蒙县方向,右前方转弯进入中华路
4.沿中华路行驶4.7公里,稍向右转进入南环路
5.沿南环路行驶2.1公里,直行进入南环路
6.沿南环路行驶60米,在第1个出口,朝沈阳/北宁方向,右前方转弯进入繁荣大街
7.沿繁荣大街行驶2.9公里,到达终点(在道路左侧)
【开放时间】9:00-22:00
【换票地点】阜新市新邱区太平区阿金立交桥南300米亚太温泉前台
【入园凭证】出游当日至温泉前台处报“美景联动+验证码”验证即可入园
【优惠政策】1.2米(含)以下的儿童免票。
费用说明费用根据最终预订的行程计划会有所变化,具体请以最终协议与出团通知书为准
费用包含
亚太温泉门票
费用不包含
1.除温泉门票外的一切个人消费
2.意外伤害保险
2.意外伤害保险
退改政策
旅行产品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价值,预订完成后如您需要退/改行程,需参照以下规则: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