芽庄拥有6公里长的沙滩,大多数时候海水都很清澈,尤其在每年的6月-10月。海边椰树成林,绿植被裁剪成各种造型,让人心醉不已,公路对面是一排高级酒店和咖啡馆,大多可直接步行至海滩。
每天清晨,很多当地人会来到芽庄沙滩晨练、跑步,呼吸最新鲜的空气,而傍晚时分也有很多人来散步。沙滩上有很多租躺椅的地方,除了晒晒太阳,你还可以下水游泳,或是打沙滩排球。到了晚上,海滩上还会出现卖龙虾的婆婆,龙虾比较便宜,爱吃海鲜的不要错过这个大好时机了。
每天清晨,很多当地人会来到芽庄沙滩晨练、跑步,呼吸最新鲜的空气,而傍晚时分也有很多人来散步。沙滩上有很多租躺椅的地方,除了晒晒太阳,你还可以下水游泳,或是打沙滩排球。到了晚上,海滩上还会出现卖龙虾的婆婆,龙虾比较便宜,爱吃海鲜的不要错过这个大好时机了。
行程介绍本行程为多行程计划,不同团期对应的行程计划会有所不同
参考交通计划的交通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出团通知书为准
去程
深圳 → 芽庄
海南航空HU475
08:55
深圳宝安机场
10:20
芽庄金兰机场
回程
芽庄 → 深圳
海南航空HU476
11:20
芽庄金兰机场
15:35
深圳宝安机场
推荐玩法康辉精选度假产品
参考航班:深圳-芽庄 HU475 08:55-10:20
于指定时间在深圳宝安机场集中,搭乘海航航空飞往芽庄,到达后前往酒店
于指定时间在深圳宝安机场集中,搭乘海航航空飞往芽庄,到达后前往酒店
费用说明费用根据最终预订的行程计划会有所变化,具体请以最终协议与出团通知书为准
费用包含
1、往返机票(含税行李托运20KG)
2、3晚酒店住宿(含早餐)
3、芽庄当地拼车接送机
2、3晚酒店住宿(含早餐)
3、芽庄当地拼车接送机
费用不包含
越南落地签证250元
预订须知在预订前我们建议您认真阅读下方的须知事项
预订须知
暂无
出行须知
越南签证需要资料:
1.正式签证有效期半年以上的护照原件+大一寸白底或蓝底彩照1张;
2.落地签需要批文才能拿登机牌,落地后准备有效期半年以上的护照原件+2张4*6厘米的白底彩照+落地签表格;
3.免签信息(以领馆落实为准):韩国、日本、芬兰、俄罗斯、挪威 15天免签;菲律宾 21天免签;印尼、老挝、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 30天免签;
4.持美国/香港等地的护照不免签,需按正常签证流程办理;
5.持有APEC商务旅游卡越南签证可免签。
1.正式签证有效期半年以上的护照原件+大一寸白底或蓝底彩照1张;
2.落地签需要批文才能拿登机牌,落地后准备有效期半年以上的护照原件+2张4*6厘米的白底彩照+落地签表格;
3.免签信息(以领馆落实为准):韩国、日本、芬兰、俄罗斯、挪威 15天免签;菲律宾 21天免签;印尼、老挝、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 30天免签;
4.持美国/香港等地的护照不免签,需按正常签证流程办理;
5.持有APEC商务旅游卡越南签证可免签。
出行提示
暂无
退改政策
旅行产品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价值,预订完成后如您需要退/改行程,需参照以下规则:
1、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的费用之外需按以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29 日至 15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14 日至 7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2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5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6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7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2、旅行社违约
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 30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 30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14 日至 7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20%的违约金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的费用之外需按以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29 日至 15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14 日至 7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2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5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6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7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2、旅行社违约
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 30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 30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14 日至 7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2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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