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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您能顺利出行,建议至少在出行前天
预订★体验360昂坪缆车+天坛大佛朝圣许愿
天数 | 行程/景点 | 参考酒店 | 早餐 | 午餐 | 晚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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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天 | 深圳 香港 珠海深圳 | 无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珠澳大桥:
港珠澳大桥,属于G94珠三角环线高速的一部分,设计时速每小时100-120公里。工程路线起自香港国际机场附近的香港口岸人工岛,向西接珠海/澳门口岸人工岛、珠海连接线,止于珠海洪湾,路线总长为55公里,跨越珠江口伶仃洋海域,是以公路桥的形式连接香港、珠海及澳门的大型跨海通道。港珠澳大桥的起点是香港大屿山,经大澳跨越珠江口,最后分成Y字形,一端连接珠海,一端连接澳门,整座大桥将按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时速每小时一百公里,港珠澳大桥往珠海方向通过隧道穿越拱北建成区域,最先将与规划建设中的京港澳高速广珠西线相连,再通过延长线接驳,将与珠海境内现有的京珠高速、西部沿海高速、江珠高速,规划建设中的机场高速、高栏港高速等一系列干道连通,直贯整个珠江西岸地区乃至珠三角区城。
◆08:00福田口岸集合,在导游的带领下乘坐穿梭巴士前往香港落马洲,随后换乘旅游大巴前往香港。
◆10:00抵达东涌缆车站乘缆车上昂坪,可远眺辽阔的南中国海、连接珠三角的港珠澳大桥、著名的香港国际机场,亦可俯瞰翠绿的北大屿山郊野公园:可欣赏繁华的闹市街区,亦可沉醉于静谧和谐的大自然景观之中。抵达【昂坪市集】其建筑及园林设计,展示出昂坪独特的精神面貌及文化气息,更提供多姿多彩的休闲、餐饮及购物新体验,亦可于【宝莲禅寺】和【天坛大佛】朝圣许愿,午餐自理,可于昂坪集市享用素斋,或前往当地茶餐厅用餐。
◆14:00集合乘缆车下山
◆16:30乘坐港珠澳大桥金巴,近距离观看港珠澳大桥,前往公路口岸。
◆18:30从公路口岸返回深圳,游客只可于深圳大剧院地点下车。终点抵达深圳大剧院,结束愉快旅程。
- 早餐:敬请自理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无
2)导游:服务费
3)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4)门票:行程中所摄及景点第一道大门票
2)全程不含餐
2)本线路为出境游,敬请所有参团游客自备手机并开通国际漫游功能/手机香港漫游
3)凡是孕妇,香港、澳门入壤处有权拒绝入境,请谨慎报名,因游客自身原因(如疾病、怀孕携带违禁品、证件有误、护照抽查等)造成的通关延误,需自理费用追赶团队;
4)行程中必须听从专业领队和相关工作人员的指示切勿私自离队以免发生危脸
5)出现天气、游客受伤等不可抗等因素,导游有权视情况对线路做调整甚至取消活动;
6)公众景点如遇当地政府维护、管制或征用,将无法游览,亦无费用可退。敬请谅解;
7)请于约定时间内准时集合,如游客因个人因素集合不到或私自脱队造成无法出行,将不予退费8)岁以下未成年人、65岁以上长者,必须有成年家属或监护人陪同参团,否则不予接待。敬请谅解;9)线路为出境游,敬请所有参团游客自备手机并开通国际漫游功能;
温晷提示
1)个人财物请各位贵宾自行妥善保管。百货公司、餐厅等人多的地方切勿暴露财物在大庭广众之中护照、机票、现金及相机首饰手表等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不要将贵重物品留置旅游车或酒店2)为了您的人身安全,请勿描自离团:晚上外出请了解当地治安情况,尽量选择结伴而行,自由活动期间请携带酒店名片、领队电话备用
3)请参团长者,未成年人随身携带个人信息卡,便于遇走散后等紧急情况下即时取得联系
4)参加如爬山,滑雪,滑草,骑品、漂流游泳,游船自驾、浮潜、热气球等具有高风验性的活动和自由活动的,敬请务必在参加前充分了解项目的安全须知并确保身体状况能适应此类活动,老人和孩子应在家人陪同下参加
5)预防水土不服,建议自带常备药,如香正气水,感菌的创可贴防欺虫叮咬药物等,也请针对自己的身体情况挑带备用药
6)为防范风验,减少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意外事件给游客带来的损失建议每位游客都要购买旅游顺外验(我司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的《保兼业代理许可证》游客可从旅行顾问处购买意外险。
本人与本人一起报名的所有团友确认:已详细阅读旅游合同、行程表、安全须知,了解并接受相关条款的约定,并同意把行程表、安全须知作为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游客本人(或代表)签名:
日 期:
2、报名前请确定香港通行证为一次有效签注
3、出团前一天20:00点前将有工作人员通知客人,请客人耐心等待。
4、请带由于香港旅游大巴\地铁\公交\商场等室内空调温度均偏低,请自备薄外套或披肩出行!
5、65周岁以上为老人,12周岁以下为小童
6、【特别注意】港珠澳大桥开始营运,可能会产生排队情况,这个属于正常情况。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的费用之外需按以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29 日至 15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14 日至 7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2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5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6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7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2、旅行社违约
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 30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 30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14 日至 7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20%的违约金
400-608-9988 转 8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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