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团游
行程编号 264762
| 日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
为保证您能顺利出行,建议至少在出行前天预订
纯玩无购物,优秀导游全程讲解贴心照顾,轻松不累
不用早起,睡个懒觉再出发!舒适,方便!
上车地点和散团地点多样.自由选择!
天天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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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出发
行程介绍本行程为多行程计划,不同团期对应的行程计划会有所不同
行程简介
| 天数 | 行程/景点 | 参考酒店 | 早餐 | 午餐 | 晚餐 |
|---|---|---|---|---|---|
| 第1天 | 八达岭长城 | 无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参考行程
D1
第1天
八达岭长城
6:30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天主教堂
7:00北京市健德门地铁C口
【温馨提醒:集合地点以导游通知为准】
【升级上门接】05:00-06:00 四环内上门接+30元,请耐心等待,预订时告知准确地点
07:00 集合后前往八达岭长城。
08:30 前往【八达岭长城】游览真正的明长城、由抗倭英雄戚继光亲自督造修建的、世界八大奇迹之一的八达岭长城,—尽览祖国大好河山,亲身体验“不到长城非好汉”的豪迈气魄!(行车距离70公里.行车时间约1.5小时,游览时间约2.5小时,交通辅助工具八达岭缆车或滑车往返140元/人,自愿乘坐!)
11:30用午餐;【升级含餐的客人前往餐厅用餐,如不含餐,可能出现等待,请谅解】。
12:30集合乘车前往北京市区,节假日高峰期间,路上可能会出现堵车,行车时间延长,请耐心等待。
14:00颐和园附近解散 自行散团,愉快地结束行程。
提醒:由于交通堵车等不确定因素,到达颐和园的时间仅供参考,望谅解。
- 早餐:敬请自理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无
费用说明费用根据最终预订的行程计划会有所变化,具体请以最终协议与出团通知书为准
费用包含
1.交通:往返空调旅游车(正规旅游车)
2.中餐:请在预定时选择是否用餐,餐标30元/人,团队餐,十人一桌,八菜一汤,若当日不足10人,导游现退餐费。
3.门票:八达岭长城
4.导游:优秀导游全程讲解服务;
5.儿童:1.2米以下儿童,不含门票,只含车位及餐费。
6.可加费用升级用餐:含餐+30元/人
本团包含门票为团体购票,老年、学生等其他优惠证件无效,不再退款。
2.中餐:请在预定时选择是否用餐,餐标30元/人,团队餐,十人一桌,八菜一汤,若当日不足10人,导游现退餐费。
3.门票:八达岭长城
4.导游:优秀导游全程讲解服务;
5.儿童:1.2米以下儿童,不含门票,只含车位及餐费。
6.可加费用升级用餐:含餐+30元/人
本团包含门票为团体购票,老年、学生等其他优惠证件无效,不再退款。
费用不包含
1.八达岭交通辅助工具:滑车或缆车,往返140元/人,自愿乘坐
2.不含旅游意外保险,建议客人自愿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3.其它私人消费
4.行程外私人所产生的个人费用;
2.不含旅游意外保险,建议客人自愿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3.其它私人消费
4.行程外私人所产生的个人费用;
预订须知在预订前我们建议您认真阅读下方的须知事项
预订须知
暂无
出行须知
1.【身份证号码】请报名时,提供准确身份证号码,出行当天需携带原件。
2.【儿童占座】根据新交通法规定,旅游营运车辆不得超员,如违规扣6分并处罚金2万―5万。 因此,凡带儿童出团旅游的游客,儿童必须占座位,无免费政策!
3.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导游可根据天气、交通等实际情况并征得客人同意后调整游览顺序。
4.优惠退票政策:长城老人/学生/残疾退20,故宫老人/学生退20,颐和园老人/学生退15,定陵老人/学生退20
2.【儿童占座】根据新交通法规定,旅游营运车辆不得超员,如违规扣6分并处罚金2万―5万。 因此,凡带儿童出团旅游的游客,儿童必须占座位,无免费政策!
3.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导游可根据天气、交通等实际情况并征得客人同意后调整游览顺序。
4.优惠退票政策:长城老人/学生/残疾退20,故宫老人/学生退20,颐和园老人/学生退15,定陵老人/学生退20
出行提示
暂无
退改政策
旅行产品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价值,预订完成后如您需要退/改行程,需参照以下规则: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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