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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介绍本行程为多行程计划,不同团期对应的行程计划会有所不同
行程简介
天数 | 行程/景点 | 参考酒店 | 早餐 | 午餐 | 晚餐 |
---|---|---|---|---|---|
第1天 | 青岛 沂水 | 沂水/周边 | 敬请自理 | 包含 | 包含 |
第2天 | 沂水 临沂 青岛 | 温馨的家 | 包含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参考行程
D1
第1天
青岛
沂水
早上青岛指定时间地点结合发车,中午到达沂水,午餐后赴沂水游览【萤火虫水洞景区】(约2小时左右),参观蝴蝶谷和亚洲第一萤火虫水洞,世界罕见的萤火虫水洞神秘世界、湖光山色、星际梦幻、黑洞探幽等五大景点、60多处小景点、自费体验景区滑道车、漂流等项目。随后乘车赴【地下大峡谷景区】(约2小时左右),游览一河、九泉、九宫、十二瀑、十二峡等一百多处景点,欣赏“松山冰雪”“冰瀑”“双塔玉灯”等钟乳石奇观。可以自费体验惊险刺激的地下暗河漂流。 晚餐后随后入住酒店休息。
- 早餐:敬请自理
- 午餐:包含
- 晚餐:包含
住宿:沂水/周边
D2
第2天
沂水
临沂
青岛
早餐后游览【竹泉村旅游度假区】(约3小时左右),游客可漫步于竹林小道上,领略这里泉依山出,竹因泉生,村民绕泉而居,砌石为房,农耕为业;竹林隐茅舍,家家临清流,田园瓜果香,居者乐而寿的生活场景,感受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式的生活环境,仿佛来到人间仙境。游览凤凰迎宾、竹梅幽境、田园闹市、竹林菊舍、三分乐土、泉上兰亭等。参观凤凰迎宾区: 走过凤仪桥,远观凤岭、穿过竹林掩映的古村牌坊、福寿广场上看戏台、神庙;深入梅竹幽静区: 游览梅缘休闲庭院、感受景区的生命之源---生命源喷泉、三生缘、著名的---神水竹泉,驸马府;前往田园闹市丽水民俗街,参观原始古村民宅,感受原始民俗的古朴气息。您更可自费体验激情漂流、滑草、水上拓展等现代化的项目感受江南水乡风情。之后乘车返回青岛,结束愉快的沂蒙山之行。
- 早餐:包含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温馨的家
费用说明费用根据最终预订的行程计划会有所变化,具体请以最终协议与出团通知书为准
费用包含
1.交通:全程空调旅游巴士;
2.住宿:双人标准间
3.用餐:1早2正
4.门票:所列景区第一大门票;
5.导服:全程优秀导游服务;
6.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2.住宿:双人标准间
3.用餐:1早2正
4.门票:所列景区第一大门票;
5.导服:全程优秀导游服务;
6.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费用不包含
儿童报价包含:空调旅游巴士、半餐、优秀导游服务、责任险;门票及住宿自理;
客人住宿出现单房,我社可以三人间调配或安排插房,或请客人补足单房差。
如遇客人临时取消景点游览和餐饮住宿,费用一概不退。
客人住宿出现单房,我社可以三人间调配或安排插房,或请客人补足单房差。
如遇客人临时取消景点游览和餐饮住宿,费用一概不退。
预订须知在预订前我们建议您认真阅读下方的须知事项
出行须知
接待质量以客人填写的意见反馈单为准,回程后不在处理与此相矛盾的质量投诉!
请客人参团前务必带好本人身份证!(携带水杯、雨伞、外套、适量的水果零食等)
请务必提醒客人直通车为散客拼团可能会有小车接送现象,以出发前一天通知为准!
请客人参团前务必带好本人身份证!(携带水杯、雨伞、外套、适量的水果零食等)
请务必提醒客人直通车为散客拼团可能会有小车接送现象,以出发前一天通知为准!
出行提示
景区内都含有二次消费项目,如需导游代买门票需签字确认!
退改政策
旅行产品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价值,预订完成后如您需要退/改行程,需参照以下规则: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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