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辉旅游网<北京-崇礼直通车>北京-密苑云顶乐园-太舞滑雪场-香雪假日酒店-万龙滑雪场
跟团游 行程编号 343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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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崇礼直通车>北京-密苑云顶乐园-太舞滑雪场-香雪假日酒店-万龙滑雪场

参考价
98起/人 ¥180
出发地
北京
目的地
张家口
预订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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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时间咨询电话(每周一-周五 09:30-17:30):010-65870561
    非工作时间咨询电话:13701395766
    北京-崇礼/崇礼-北京直通车 天天发班
    北京上车或抵达地点:刘家窑/国贸站/健德门站
    崇礼上车或抵达地点:密苑云顶乐园/太舞滑雪场/香雪假日酒店/万龙滑雪场
    行程介绍本行程为多行程计划,不同团期对应的行程计划会有所不同
    行程简介
    天数 行程/景点 参考酒店 早餐 午餐 晚餐
    第1天 北京-崇礼/崇礼-北京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参考行程
    D1 第1天 北京-崇礼/崇礼-北京

    北京-崇礼直通车:
    上车地点:
    06:40刘家窑(地铁站C口出向东30米)
    07:00国贸站(地铁10号国贸站F出口右转100米路边)
    08:00健德门站(地铁10号线c口北50米健德门桥东北角-三礼禄饭馆门口)
    崇礼到达:
    10:40密苑云顶乐园(2号停车场-雪具大厅门口)
    11:00太舞滑雪场 (太舞停车场)
    11:30香雪假日酒店(崇礼商贸新区)
    11:50万龙滑雪场(万龙滑雪场龙宫酒店西侧)

    崇礼-北京直通车:
    崇礼滑雪场出发:
    16:30万龙滑雪场(龙宫酒店西侧蓄水池)
    16:50 崇礼香雪假日酒店(雕塑广场路边西侧)
    17:30太舞酒店停车场
    17:50云顶雪具大厅2号停车场
    下车地点:
    20:00 健德门站(健德门西北角加油站路边)
    20:30 国贸站(国贸桥西北角写字楼附近路边)
    21:00 刘家窑(刘家窑桥南公交站 地铁D出口)

    • 早餐:敬请自理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敬请自理

    费用说明费用根据最终预订的行程计划会有所变化,具体请以最终协议与出团通知书为准
    费用包含
    1.直通车车位费,一人一正座

    费用不包含
    不包含费用包含中不含的费用项目
    建议客人购买旅游人身意外险,升级含保险+10元/人
    预订须知在预订前我们建议您认真阅读下方的须知事项
    出行须知
    1、北京至崇礼滑雪直通车服务提供京B旅游大巴承运(以下简称直通车服务方)
    2、雪友乘客选择崇礼滑雪直通车服务时应仔细查看服务说明和服务条款,订车即认为您已经了解并接受本服务条例内容之相关约定。
    3、崇礼滑雪直通车承运车辆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和客运保险手续(包括车辆本身第三者责任险及座位险)。乘客可自愿择选第三方购买交通意外险、旅游意外险及滑雪保险,本直通车服务方不提供该类保险产品的代销服务。
    4、因下雪高速封路或其他极端天气不能保证上路安全运行时,直通车服务方有权临时取消当期班次并为已经购买直通车服务的雪友退款,但不承担因此产生的其他损失,如乘车雪友已经支付的订房订票且不能退款的损失等。
    5、为保证所有雪友乘车安全,在您乘车期间应听从司机及领队的车上安排。不得在车上喧哗打闹或影响其他乘客休息的行为。不得主动与正在行驶中的司机说话或争吵,更不能有如触碰司机身体等任何影响驾驶安全的行为,否则将对可能造成的行驶安全事故承担法律责任。
    6、为保障您和他人乘车安全,直通车服务方设置固定行驶线路和停靠点并在订车平台提前公布,雪友乘客不得要求司机领队在非停靠点停车下车。也不得向司机领队提出其他违反交通管理规定的要求,否则司机领队有权拒绝。
    7、为保障所有雪友乘车服务体验,本直通车服务按发车时刻表准时发车,过时不候,请务必提前安排好出行时间;座位有限,请提前预约,未预约恕不接待。如因您未能及时上车而产生损失需自己承担。
    退改政策
    旅行产品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价值,预订完成后如您需要退/改行程,需参照以下规则: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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