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辉旅游网<经典>广州往返,湖南长沙老街+橘子洲+天心阁+博物院+火宫殿半自由行双高3天
跟团游 行程编号 37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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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广州往返,湖南长沙老街+橘子洲+天心阁+博物院+火宫殿半自由行双高3天

参考价
1499起/人 ¥1499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长沙
预订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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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家特色】独家安排四百年老店—坡子街火宫殿总店,300多种特色小吃自由选择,饕餮美食让您流连忘返(推荐:臭豆腐、龙脂猪血、肉丝馓子、荷兰粉、姊妹团子。。。)
    【精华景点】不走寻常路,安排世界第八大奇迹—马王堆汉墓陈列(湖南博物院),特别安排无线耳麦讲解服务,静下来,安静聆听文物的故事;天心阁、岳麓山、橘子洲大牌景点一个都不能少
    【暖心专属】致敬伟人仪式:火宫殿小吃券,湖南特色小食,品牌矿泉水
    行程介绍本行程为多行程计划,不同团期对应的行程计划会有所不同
    行程简介
    天数 行程/景点 参考酒店 早餐 午餐 晚餐
    第1天 武广高铁-长沙南入住酒店 长沙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第2天 天心阁公园-都正街-湖南博物院-火宫殿-岳麓山爱晚亭-橘子洲 长沙 已含 已含 敬请自理
    第3天 长沙自由活动-返程 敬请自理 已含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参考行程
    D1 第1天 武广高铁-长沙南入住酒店

    根据动车时间抵达高铁站(自行刷身份证进站候车),乘动车前往长沙南站(车程约2小时40分钟,
    实际以出票为准)。
    抵达后专职司机送回入住酒店,可自由活动,漫游打卡网红长沙。(第一天抵达
    后自由活动,无导游)。
    温馨提示:
    1、由于旅行社按团队票出票,票务系统都是随机出票,故无法指定连座或指定同一车厢,敬请知悉!
    2、导游当晚会在20:30前与您联系,请保持手机和通讯畅通,周末、节假日、旅游旺季时间会延后,
    敬请理解

    • 早餐:敬请自理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长沙

    D2 第2天 天心阁公园-都正街-湖南博物院-火宫殿-岳麓山爱晚亭-橘子洲

    07:30-08:00指定地点集合出发,开启快乐长沙一日游(导游提前一天20:30前与您联系,请保持手机和通讯畅通,周末、节假日、旅游旺季时间会延后,敬请理解)。
    08:00-08:40 游览【天心阁公园区】(游览约40分钟)天心阁始建于明末,乾隆十一年(1746)抚军杨锡被主持兴建,阁名引《尚书》“咸有一德,克享天心”之意得名,游览【崇烈门/崇烈塔/警世钟/古城墙】天心阁下的古城墙始建于西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为长沙王吴芮所筑,距今有2200多年的历史。
    08:40-09:00 游览【都正街/县正街/高正街】(游览时间20分钟)作为长沙保存下来的为数不多的历史街巷之一。
    09:00-11:00 参观【湖南博物院】-长沙马王堆汉墓陈列(特别安排无线耳麦服务,参观约120分钟,逢周一闭馆,改为游览【长沙简牍博物馆】),马王堆汉墓是世界第八大奇迹,世界十大古墓稀世珍宝,为西汉初期长沙国丞相利苍及其家属的墓葬。1972-1974年,考古工作者在这里先后发掘了3座西汉时期墓葬。(请提前七天提供名单,如湖南博物院基础陈列无余票,则改为参观【中共湘区委员会旧址】)。
    11:00-11:30 参观【火宫殿火神庙】(游览约30分钟)火宫殿前身为祭祀火神的庙宇,建于明万历年5年(公元1577年前),有着440多年的历史。现成为湖南宗教文化,民俗文化,餐饮文化于一体的,具有代表性的大众化文化场所。
    11:30-12:30 百年老店【火宫殿】(约60分钟)品尝湖湘特色小吃,感受八大菜系之一湘菜的博大精深(如含餐则发送火宫殿30元小吃券+赠送全店通用9折券,自由选座)。
    12:30-14:30 游览【岳麓山/爱晚亭】(游览约90分钟)南岳衡山72峰之尾峰岳麓山,古迹林立别有风情。

    14:30-16:30 游览【橘子洲】(约120分钟),游览位于湘江江心、亚洲最大城市内陆洲、青少年毛泽东在湘江游泳时的休息地。
    16:30-17:00 游览后乘车统一返回长沙火车站,结束愉快行程。(行程中所标注时间仅为参考,受气候,路况,节假日,景区排队与管控等不可抗力因素会发生变化和调整,敬请理解)

    • 早餐:已含
    • 午餐:已含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长沙

    D3 第3天 长沙自由活动-返程

    酒店享用早餐,自由活动后,规定时间到达高铁站,结束愉快的旅程。

    • 早餐:已含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敬请自理

    费用说明费用根据最终预订的行程计划会有所变化,具体请以最终协议与出团通知书为准
    费用包含
    1.高铁往返二等座:全程使用空调旅游车,根据人数安排用车大小,确保每人1个正座。交管局规定,为了您和他人的交通安全,车上所有人员都需占座(包括手抱婴儿),禁止超载。如有超载行为,需承担法律责任,司机有权拒绝开车。小童请在报名时交纳座位费。司机工作时间以每日所含景点开始至全部游览结束为准,为保证团队出行安全,请勿要求司机超时工作。如特殊情况需司机加班,须征得司机同意并支付相应增加车费。
    2.景区门票:所列景区首道大门票,景区内小交通不含(环保车/索道/电瓶车等)。湖南博物院周一闭馆,改为游览长沙简牍博物馆。如遇其他景区/景点闭馆无法参观,亦不添加其他景点,也不做任何赔付。无线耳麦为赠送项目,如遇无线耳麦设备检修无法使用,无费用可退,也不做任何赔付。
    3.用餐标准:全程含2早1正餐,餐标30元/人。长沙中餐为火宫殿30元小吃券+赠送全店通用9折券,自由选座点餐,推荐品尝小吃:臭豆腐、龙脂猪血、肉丝馓子、荷兰粉。。。);韶山中餐为团队围桌餐,10人一桌,9菜1汤,不满10人一桌,菜数递减。如:9人一桌8菜1汤,8人一桌7菜1汤。中餐为旅行社指定合法经营、资质齐全的餐厅提供,不含餐游客自行选择餐厅,我公司不承担任何与之相关的责任。
    4.住宿标准:含行程2晚指定酒店住宿,不提供自然单间,如遇单男单女请补单房差(高级型单房差220元/人/晚)。为支持环保事业,政府下文规定,酒店不免费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请客人自备。办理入住手续时,每间房都需交纳押金,退房时查房无损将全额退回。行程中标注酒店为参考,在不降低住宿标准的情况下,我社可根据行程游览的实际情况调整具体住宿酒店。
    长沙入住酒店参考
    高级型 维也纳酒店火车站店、和平里饭店、安辰大酒店、宜尚酒店,山水时尚酒店,楠庭大酒店、宇成朝阳大酒店、橙果酒店、嘀嘀酒店等同级
    5.导游服务:国家初级导游员服务。导游员已通过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导游资格证考试并颁发导游证,受文旅部和旅游行业官方认可。每位导游都会尽全力为您提供优质服务,如您在旅途中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提出,我们将努力改正并取得进步。也请您给予导游充分的理解与支持,这对我们是莫大的鼓励和荣幸。温馨提示:为了给您提供更加专业的服务,我们将会安排专线导游为您景区讲解,行程中会出现不同导游的情况,敬请理解,感谢配合!
    6.责任保险:我社已含旅行社责任险,意外险由组团社或游客自愿另行购买,如出现意外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条款进行赔付(建议组团社一定要含意外险,参加此行程,即默认组团社已替客人买好意外险)。
    7.购物安排:湖南特产超市。每个景区都设有购物区,为景区基础商业配套,非旅行社指定购物店。请您仔细辨认,谨慎选择,理性消费。若发生消费者权益受侵犯,我公司将协助配合您处理相关事宜,但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8.儿童标准:身高1.3米以下的儿童含旅游车车位费、2个正餐、导游服务费、综服费,其余自理。
    费用不包含
    1. 景区交通:因个人选择不一,景区内的交通可根据您个人需求自由选择乘坐。
    ①天马停车场至爱晚亭环保车20元/人/单程、30元/人/往返;
    ②橘子洲电瓶车40元/人/往返;
    2.其他费用:游客的个人消费及《费用包含》条款外的费用本行程不含。
    预订须知在预订前我们建议您认真阅读下方的须知事项
    出行须知
    1.为保护韶山风景区生态环境,解决景区交通拥堵问题,韶山市政府启动了景区交通换乘系统。凡进入韶山景区参观的游客都须购买环保车票20元/人(已含),此为必须消费项目。购票后,旅游车凭购票凭证开特别通行证,可载客进入景区指定靠点,部分景区无需换乘环保车。
    2.韶山VIP绿色通道如遇特殊原因临时关闭,请以景区临时通知为准,旅行社不承担此责任,敬请理解。
    3.刘少奇同志故居、毛泽东同志故居、毛泽东同志纪念馆、湖南博物院等景点需凭有效身份证件参观,请携带好有效身份证件。
    4.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我社有权对行程先后进行调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游客自身原因造成的行程延误或变更,我社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所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
    5.散客拼团参团说明:散客拼团为各大旅行社联合收客发班,不同于独立包团的一对一服务,会发生团友和导游的变化,游客的地域,年龄,体力,想法,民俗习惯等各有不同,需要游客之间相互包容,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竭尽全力为游客服务,让此次旅途更加美好!
    6.行程中所标注时间仅为参考,具体以当天实际游览情况为准。行程受气候,路况,节假日,交通抵离时间,景区排队与管控,游客自身,不可抗力等因素会发生变化和调整,敬请知晓并理解。
    7.请严格遵守时间观念和集体观念,如因游客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在约定时间和地点集合,且已影响其他游客的行程,旅行社有权离开进入下一个行程,请您自行乘车与团队汇合,费用自理。

    1.旅游产品的报价为打包优惠价格,游客持优惠证件或自愿取消项目,有门票的景点一律按旅行社团队优惠票价与实际产生的费用进行差价退还。
    2.赠送项目因客观原因无法安排时则取消,无费用退还;如遇节假日或景区特别接待造成在正常景区开放时间段内无法参观的,有门票景点的按旅行社团队优惠票价退还作为处理,无门票的景点不做任何赔付。


    参团须知 points for attention
    1.甲方代表与合同变更的说明:甲方签订合同的代表必须征得合同内所有游客的同意,方可代表甲方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合同变更的相关事宜也必须由合同签订人携带合同到旅行社进行变更。
    2.请游客报名时,务必准确登记姓名及身份证、护照等证件号码(儿童须准确登记出生年月日),确保旅行社能够准确无误出票。若出现游客自身提供不实的姓名及身份证、护照等证件号码(儿童的出生年月日),导致无法登机或乘坐高铁或火车而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游客自行负责!旅客在出团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回乡证、台胞证、儿童须户口本),在办理登机、乘坐高铁、火车及入住酒店时均需出示。如因个人原因没有带有效身份证件造成无法办理入住手续造成的损失,游客自行承担责任。
    3.老人、孕妇及未成年参团:18岁以下未成年人参团需由监护人陪同或授权委托书。65岁以上老人参团需填写健康申明,75岁以上老人需看护人陪同并签署免责书。孕妇请谨慎出游,建议不参与,否则,旅游期间发生一切后果由游客本人承担。
    4.安全防范:旅行社的导游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无法为游客提供一对一的服务,旅行社工作人员在接待游客报名时已经充分告知本行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对游客身体健康的要求,旅游活动中游客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和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保管好个人财务,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5.旅游保险说明:旅行社已经购买旅行社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是旅行社投保,保险公司承保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的险种。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游客自行缴费即为该保险的投保人和受益人,由保险公司对游客受到的意外伤害进行承保,意外伤害的定义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如发生意外事故,以保险公司的赔付额为最终赔付,旅行社不再进行赔偿。游客应保证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游客自身疾病不在保险赔付范围之列,由自身疾病所产生一切费用均自理,一切后果均自担,旅行社及保险公司均不承担责任。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及财产损失,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我社给予协助。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时,旅行社协助游客联络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向保险公司报案,游客或其家属自行缴付医疗费用,因游客或家属拒付医疗费用造成的各种伤害和风险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治疗结束后,旅行社出具证明协助游客办理保险赔付手续。
    6.退团说明:游客报名后因故不能参加本次旅游,可在出发前换人参团,在旅行社重新签订合同,但所换游客须承担被换旅游者已出的机票或火车票的实际退票损失费用。如果确认退团,游客须承担旅行社业务预订损失费。因散客操作特殊性,若出现旅游者退团,我社严格按照《团队国内旅游合同》之第六章关于违约责任之第十七条“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规定来执行(旅游者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0%;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60%,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80%;出发后如中途取消,所有团款不退。如果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用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行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旅游者在出发前7日以外提出解除合同的,如已出机票和火车票,只收取旅游者的实际退票损失费用。
    7.行程内时间仅供参考,具体以航班、高铁、动车、游船以及实际行车时间为准,旅行社有权根据航空公司实际的出票时间和出票状况调整本行程的高铁时间或调整行程游览的先后顺序,但不影响原定的标准及游览的景点,最终游览行程以出发当天派发的行程为准!客人对高铁进出站点及时间或游览顺序有特别要求的,请于报名时向我社工作人员说明,否则我社有权按上述情况出票!
    8.敬请游客结束游览前在当地如实填写意见单,希望通过您的意见单,我们能更好地监督各地段的接待质量,旅行社一概以游客自填的意见单为处理投诉反馈的依据。如果客人在当地接待社意见单上签署满意或不签署者,而返回再投诉者,请恕我社不予受理。
    9.不可抗力免责说明:由于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客观原因或旅游者个人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飞机及火车延误、汽车塞车等不可抗力原因如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因此发生的费用增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的办法处理。

    广州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下简称“组团社”)委托旅游目的地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接社承接本旅行团在当地的接待业务,地接社的相关信息如下:湖南中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张家界光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张家界华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张家界大美湘西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张家界青淞旅行社有限公司,张家界纳百利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尚品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张家界相知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详细地接社信息以及委派导游姓名和电话,在出团前(出团通知书)中告知,客人对此表示同意。

    退改政策
    旅行产品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价值,预订完成后如您需要退/改行程,需参照以下规则: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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