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瀑玻璃眺台,伸手可以触摸瀑布,0距离的刺激
行程介绍本行程为多行程计划,不同团期对应的行程计划会有所不同
行程简介
天数 | 行程/景点 | 参考酒店 | 早餐 | 午餐 | 晚餐 |
---|---|---|---|---|---|
第1天 | 合肥——岳西——合肥 | 无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参考行程
D1
第1天
合肥——岳西——合肥
早指定时间地点集合乘车赴岳西(距离合肥3小时,高速出口即到),游览AAAA级大别山彩虹瀑布景区(大门票女士免票,男士自理50元/人,景交车10/人需自理,游览时间约2.5小时):景区特色景点为:梦幻彩虹瀑布和原生态猴河峡谷,还有历经猴河与黄尾河交汇后洪水冲刷而形成的许多河心洲、小岛,从而组成了数千米的山水画廊,因此大别山彩虹瀑布风景区可谓集峡谷、瀑布、丽水、文化为一体的山水景区。龙王庙、华东最大的彩虹瀑布:瀑布高80米,宽30米,水流自猴子崖飞泄而下,气势磅礴,吼声如雷。河水撞击岩石,水花四溅,犹如喷雾行云,阳光透过水雾呈现出一道道绚丽的彩虹,游人身临其境,人行虹移,似有梦幻感觉。因猴河来水量大,四季不涸,无论春夏秋冬,凡有太阳均有彩虹奇观。飞瀑玻璃眺台(费用自理10元)建于彩虹瀑布左侧山间,依山势建造,悬空向前延伸近280平方米,设计铺设全透明超白玻璃,登眺台之上可360度无障碍鸟瞰猴子崖半壁凌空胜景,感受山间瀑布奔涌,气势壮阔豪迈。仰观瀑布,感受清新拂面,畅快淋漓,抬起手臂,似乎能亲手触摸瀑布,如抚银帘,透过水雾,观看阳光照射下道道绚丽彩虹,又是另一番新奇景象。猴河峡谷发源于大别山主峰白马尖、天河尖,因峡谷内有猴群出没,猴河由此得名。猴河峡谷深500多米,谷底潭潭相连,瀑布成群,水质清澈酷似九寨沟。谷中悬崖峭壁,腾蔓垂壁,地势险峻,人迹罕至,至今仍保存原生态。下午乘车返回,结束行程!
- 早餐:敬请自理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无
费用说明费用根据最终预订的行程计划会有所变化,具体请以最终协议与出团通知书为准
费用包含
1、交通:全程空调车,一人一正座(根据成团人数安排相应18座小车至59座的空调空调车,保证每人1个正座。乘车时请系好安全带。)
2、门票:彩虹瀑布首道大门票(女士免票,男士自理50元/人,景交车10/人需自理)
3、导服:全程导游服务、
4、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2、门票:彩虹瀑布首道大门票(女士免票,男士自理50元/人,景交车10/人需自理)
3、导服:全程导游服务、
4、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费用不包含
必须自理:景交车10/人自理;男士彩虹瀑布门票自理50元/人
1、餐饮:景区内自理;
2、玻璃眺台鞋套10元 、费用自理
1、餐饮:景区内自理;
2、玻璃眺台鞋套10元 、费用自理
预订须知在预订前我们建议您认真阅读下方的须知事项
出行须知
根据旅游法规定,因为战争、疾病、天气、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火车停运,晚点,飞机延误,停飞等,行程外所增加额外食宿交通等费用需要由游客自行承担。
一、备注:
1、请务必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2、儿童:仅含车费、导游服务,其余费用均由其监护人自行承担。
3、行程中涉及的行车时间以及游玩时间由于存在不确定因素故以实际情况而定。
4、因景区单日承载人次有限,景区可以根据接待压力和安全考虑,暂停索道、景区交通车或玻璃栈道参观,敬请知晓!!
5、本线路可能会与岳西区域其他一日游产品拼车,请游客知晓。
二、注意事项
★1.4M米以下儿童请按儿童报名。儿童仅含车位、导游,其余发生费用家长自理
★★以上线路为散客打包组合特价线路,儿童、老人等特殊证件不再享受其他优惠★★
尊敬的游客朋友:
您好!感谢您参加我们全省联合发班的“悠途假期”旅游直通车线路。为了更好的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愉快的完成旅游行程,务必请您在报名时仔细阅读此须知。
1、行程按照《旅游法》要求,无另行付费旅游景点(协商一致除外),行程均含景点第一大门票(如景交、索道、娱乐项目、请香等外的二次消费,请游客自愿选择,并自行购票,旅行社及导游不参与。)
2、请您在报名时务必留下您准确的联系方式,请游客准时到达集合地点,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过时不到者,做自动退团处理,费用不退。导游会在出团前一天与您联系,请保持手机畅通,如因号码提供错误关机等情况无法联系,由此产生的损失我社不承担。
3、我社根据实际出发人数安排相应车型大小;如产生单男单女,本社协助安排三人间或加床,否则由客人当地现补房差。
4、本行程价格为旅行社打包价,行程中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参观的景点或持老年证、学生证、军官证等证件,如享受优惠政策,所退门票费用为景点折扣后价格,赠送景点不予退还。
5、此团为散拼团,最低成团人数15人,如未达到最低成团人数,会在出团前7日通知您,安排改期或换线,具体见旅游合同中约定,请您理解。游客因故单方面取消出行,损失自理。
凡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灾害、政治因素等)旅行社可根据实情况对旅游行程更改或取消。
6、 由于旅行社组织的是散客拼团线路,未成年人及老年人必须有成年家人陪伴同行,体弱多病及孕妇不建议参团,否则由此造成的不便或问题,我社不承担责任,游客 必须保证自身身体健康良好的前提下,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不得欺骗隐瞒,若因游客身体不适而发生任何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7、在参加景区内一切参与性游乐活动(蹦极、游泳、沙滩游乐活动、公园游乐活动、漂流等),一定要确保自身的身体状况是否适应此项活动的需求,并在参与过程中按 照景区的规定做好保护措施。注意人身安全,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尤其带小孩的游客必须看管好自己的小孩。旅行社不推荐游客参加人身安全不确定的活动,旅行社 禁止游客进行江、河、湖、海的游泳活动,游客擅自行动,产生后果,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8、景区或目的地游客众多,易出现堵车等车排队等现象,请您谅解!旅游期间请您服从导游及工作人员的行程安排;
9、如车辆在旅游中发生故障,我们将尽快维修或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其他车辆,您因对此表示理解,不得对此作出拒绝上车等过激行为。对安排的酒店,您不应以酒店位置偏远或自己主观上对酒店等级的判断主张本社违约。
10、根据《旅游法》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否则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旅行社可解除旅游合同,或以旅游者自动离团处理,因之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游客自负;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造成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11、旅游结束前请如实填写导游提供的《意见反馈表》,对没有填写而事后提出意见和投诉原则上我社不予受理
12、儿童价所含费用为:往返车位、导游服务,若发生其它费用由家长自理,1.4以下儿童建议只占车位,门票根据身高,按景区规定现补(部分可享受旅行社优惠价),若按成人报名,不再退还任何费用。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所有报名游客必须占座,不得私带儿童上车,包括婴儿在内都必须占座!否则我社导游为了车上其他客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权拒绝此儿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一切后果和损失自负。
13、入住酒店后,请游客仔细检查酒店房间内的设施及用品,如有破损请马上联系导游,提前告之酒店,卫生间内检查是否有防滑垫,如无配备,请告知导游或酒店,洗澡请调好水温注意安全。游客在离店前请仔细检查自己所携带的物品是否拿齐。
14、为了您自身利益,建议您出发前在报名的旅行社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如遇人身意外,请及时治疗,并保留医院诊断证明,各种医疗费发票,本人情况报告等,向报名旅行社备案,由保险公司定损理赔。
15、部分线路如:苏州、恐龙园、无锡、扬州、上海等线路会根据收客情况途径巢湖、芜湖地区,请予以理解和对客解释说明工作。
16、请各位游客按照规定时间准时上下车,鉴于节约能源及环保考虑,如因个人原因提前或滞留旅游车内的,在此期间,旅游车空调不予开启,请予理解!
17、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18、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行程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9、 不适宜参加相关活动的群体:【漂流】患有疾病的人群,60周岁以上老人,1.2米以下儿童谢绝参加漂流项目【温泉】1.4米以下的儿童或70岁以上的老人 以及残疾人士需要有持全价票的成年人陪同方可入园,并要求体验该类项目时由成人照看,或陪同有心脏病、高血压及有动脉硬化的人,要浸温泉之前,要先慢慢地 用温泉擦身体,再泡温泉,不可以一下子就去泡温泉,才不会影响血管的收缩。有癌症、白血病的人不适合泡温泉,有得到急性感冒、急性疾病及传染病的人,最好 不要去浸温泉。女生生理期来时或前后,怀孕的初期和末期,最好暂时不要浸温泉。【登山】小孩老人登山需由成年人陪同并注意安全。【乐园】景区内每项设施均 有参与要求,特别是老人小孩及心脏病患者,请根据自身条件选择。
20、在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和自由活动期间,记号导游号码和宾馆地址名称, 保持手机畅通防止走失,并对自由活动期间的自身的各项言行自行负责。游客行程中请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游览景点及上下车、过马路等情况下请注意人身安全; 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财物,保管不妥引起遗失及损坏,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21、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旅游者应当注意的旅游目的地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宗教禁忌,依照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等,要严格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违反《指南》和《公约》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旅游者承担。
22、 不要在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地方停留,游客参加漂流、乘船、景交时严格按规定戴安全帽,穿救生衣,漂流途中双手握紧皮筏扶手,头部严谨伸出筏外,禁止人员跳 入水中嬉戏;因漂流比较惊险刺激景区建议(1.2米以下儿童及55周岁以上老人)不宜参加。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
23、“若旅游者要求参加购物或其它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请与导游协商,自行作出选择,经旅行社与旅游者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一致后,另行达成协议”
一、备注:
1、请务必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2、儿童:仅含车费、导游服务,其余费用均由其监护人自行承担。
3、行程中涉及的行车时间以及游玩时间由于存在不确定因素故以实际情况而定。
4、因景区单日承载人次有限,景区可以根据接待压力和安全考虑,暂停索道、景区交通车或玻璃栈道参观,敬请知晓!!
5、本线路可能会与岳西区域其他一日游产品拼车,请游客知晓。
二、注意事项
★1.4M米以下儿童请按儿童报名。儿童仅含车位、导游,其余发生费用家长自理
★★以上线路为散客打包组合特价线路,儿童、老人等特殊证件不再享受其他优惠★★
尊敬的游客朋友:
您好!感谢您参加我们全省联合发班的“悠途假期”旅游直通车线路。为了更好的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愉快的完成旅游行程,务必请您在报名时仔细阅读此须知。
1、行程按照《旅游法》要求,无另行付费旅游景点(协商一致除外),行程均含景点第一大门票(如景交、索道、娱乐项目、请香等外的二次消费,请游客自愿选择,并自行购票,旅行社及导游不参与。)
2、请您在报名时务必留下您准确的联系方式,请游客准时到达集合地点,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过时不到者,做自动退团处理,费用不退。导游会在出团前一天与您联系,请保持手机畅通,如因号码提供错误关机等情况无法联系,由此产生的损失我社不承担。
3、我社根据实际出发人数安排相应车型大小;如产生单男单女,本社协助安排三人间或加床,否则由客人当地现补房差。
4、本行程价格为旅行社打包价,行程中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参观的景点或持老年证、学生证、军官证等证件,如享受优惠政策,所退门票费用为景点折扣后价格,赠送景点不予退还。
5、此团为散拼团,最低成团人数15人,如未达到最低成团人数,会在出团前7日通知您,安排改期或换线,具体见旅游合同中约定,请您理解。游客因故单方面取消出行,损失自理。
凡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灾害、政治因素等)旅行社可根据实情况对旅游行程更改或取消。
6、 由于旅行社组织的是散客拼团线路,未成年人及老年人必须有成年家人陪伴同行,体弱多病及孕妇不建议参团,否则由此造成的不便或问题,我社不承担责任,游客 必须保证自身身体健康良好的前提下,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不得欺骗隐瞒,若因游客身体不适而发生任何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7、在参加景区内一切参与性游乐活动(蹦极、游泳、沙滩游乐活动、公园游乐活动、漂流等),一定要确保自身的身体状况是否适应此项活动的需求,并在参与过程中按 照景区的规定做好保护措施。注意人身安全,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尤其带小孩的游客必须看管好自己的小孩。旅行社不推荐游客参加人身安全不确定的活动,旅行社 禁止游客进行江、河、湖、海的游泳活动,游客擅自行动,产生后果,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8、景区或目的地游客众多,易出现堵车等车排队等现象,请您谅解!旅游期间请您服从导游及工作人员的行程安排;
9、如车辆在旅游中发生故障,我们将尽快维修或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其他车辆,您因对此表示理解,不得对此作出拒绝上车等过激行为。对安排的酒店,您不应以酒店位置偏远或自己主观上对酒店等级的判断主张本社违约。
10、根据《旅游法》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否则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旅行社可解除旅游合同,或以旅游者自动离团处理,因之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游客自负;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造成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11、旅游结束前请如实填写导游提供的《意见反馈表》,对没有填写而事后提出意见和投诉原则上我社不予受理
12、儿童价所含费用为:往返车位、导游服务,若发生其它费用由家长自理,1.4以下儿童建议只占车位,门票根据身高,按景区规定现补(部分可享受旅行社优惠价),若按成人报名,不再退还任何费用。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所有报名游客必须占座,不得私带儿童上车,包括婴儿在内都必须占座!否则我社导游为了车上其他客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权拒绝此儿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一切后果和损失自负。
13、入住酒店后,请游客仔细检查酒店房间内的设施及用品,如有破损请马上联系导游,提前告之酒店,卫生间内检查是否有防滑垫,如无配备,请告知导游或酒店,洗澡请调好水温注意安全。游客在离店前请仔细检查自己所携带的物品是否拿齐。
14、为了您自身利益,建议您出发前在报名的旅行社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如遇人身意外,请及时治疗,并保留医院诊断证明,各种医疗费发票,本人情况报告等,向报名旅行社备案,由保险公司定损理赔。
15、部分线路如:苏州、恐龙园、无锡、扬州、上海等线路会根据收客情况途径巢湖、芜湖地区,请予以理解和对客解释说明工作。
16、请各位游客按照规定时间准时上下车,鉴于节约能源及环保考虑,如因个人原因提前或滞留旅游车内的,在此期间,旅游车空调不予开启,请予理解!
17、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18、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行程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9、 不适宜参加相关活动的群体:【漂流】患有疾病的人群,60周岁以上老人,1.2米以下儿童谢绝参加漂流项目【温泉】1.4米以下的儿童或70岁以上的老人 以及残疾人士需要有持全价票的成年人陪同方可入园,并要求体验该类项目时由成人照看,或陪同有心脏病、高血压及有动脉硬化的人,要浸温泉之前,要先慢慢地 用温泉擦身体,再泡温泉,不可以一下子就去泡温泉,才不会影响血管的收缩。有癌症、白血病的人不适合泡温泉,有得到急性感冒、急性疾病及传染病的人,最好 不要去浸温泉。女生生理期来时或前后,怀孕的初期和末期,最好暂时不要浸温泉。【登山】小孩老人登山需由成年人陪同并注意安全。【乐园】景区内每项设施均 有参与要求,特别是老人小孩及心脏病患者,请根据自身条件选择。
20、在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和自由活动期间,记号导游号码和宾馆地址名称, 保持手机畅通防止走失,并对自由活动期间的自身的各项言行自行负责。游客行程中请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游览景点及上下车、过马路等情况下请注意人身安全; 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财物,保管不妥引起遗失及损坏,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21、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旅游者应当注意的旅游目的地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宗教禁忌,依照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等,要严格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违反《指南》和《公约》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旅游者承担。
22、 不要在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地方停留,游客参加漂流、乘船、景交时严格按规定戴安全帽,穿救生衣,漂流途中双手握紧皮筏扶手,头部严谨伸出筏外,禁止人员跳 入水中嬉戏;因漂流比较惊险刺激景区建议(1.2米以下儿童及55周岁以上老人)不宜参加。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
23、“若旅游者要求参加购物或其它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请与导游协商,自行作出选择,经旅行社与旅游者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一致后,另行达成协议”
退改政策
旅行产品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价值,预订完成后如您需要退/改行程,需参照以下规则: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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