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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介绍本行程为多行程计划,不同团期对应的行程计划会有所不同
行程简介
天数 | 行程/景点 | 参考酒店 | 早餐 | 午餐 | 晚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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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天 | 1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第2天 | 1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第3天 | 1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第4天 | 1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第5天 | 1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第6天 | 1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第7天 | 1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第8天 | 1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参考行程
D1
第1天
1
1
- 早餐:敬请自理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敬请自理
D2
第2天
1
1
- 早餐:敬请自理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敬请自理
D3
第3天
1
1
- 早餐:敬请自理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敬请自理
D4
第4天
1
1
- 早餐:敬请自理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敬请自理
D5
第5天
1
1
- 早餐:敬请自理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敬请自理
D6
第6天
1
1
- 早餐:敬请自理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敬请自理
D7
第7天
1
1
- 早餐:敬请自理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敬请自理
D8
第8天
1
1
- 早餐:敬请自理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敬请自理
费用说明费用根据最终预订的行程计划会有所变化,具体请以最终协议与出团通知书为准
费用包含
1
费用不包含
1
预订须知在预订前我们建议您认真阅读下方的须知事项
出行须知
1、此价格至2024年4月12日有效,04月12日之前必须提供预定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上邮轮公司名单,否则预定价格无法维持。
2、定金2000元/人请在报名时支付,支付定金日至开航前60天前(含第60天)内通知取消,收取 200 元/人损失;若在开航前59天至41天(含第 41天)内通知取消,收取团款的20%;若在开航前40天至28 天(含第28天)内通知取消,收取团款的 40%;若在开航前27天至14天(含第14天)内通知取消,收取团款的60%;若在开航前13天至7 天(含第7天)内通知取消,收取团款的80%;若在开航前6天(含第6天)内通知取消,或没有在开航时准时出现,或在开航后无论以任何理由放弃旅行的,其必须支付全部团费。
3、游客名单一旦上邮轮公司系统后,更名将导致原预定价格失效,按照新价格预定,如涨价需补齐。
备注:
1)文件价格为单船票(不含领队,岸上观光在船上报名);
2)不含邮轮服务费:内舱&海景&阳台:150 港元/人/晚;主题&套房:200 港元/人/晚(含管家服务费);
3) 不含日本离境税:任何满 2 周岁的宾客将收取 1000 日币/人/次,船上收取,将按 55 港币/人/次;
4)文件中报价单位为“元”/人;
2、定金2000元/人请在报名时支付,支付定金日至开航前60天前(含第60天)内通知取消,收取 200 元/人损失;若在开航前59天至41天(含第 41天)内通知取消,收取团款的20%;若在开航前40天至28 天(含第28天)内通知取消,收取团款的 40%;若在开航前27天至14天(含第14天)内通知取消,收取团款的60%;若在开航前13天至7 天(含第7天)内通知取消,收取团款的80%;若在开航前6天(含第6天)内通知取消,或没有在开航时准时出现,或在开航后无论以任何理由放弃旅行的,其必须支付全部团费。
3、游客名单一旦上邮轮公司系统后,更名将导致原预定价格失效,按照新价格预定,如涨价需补齐。
备注:
1)文件价格为单船票(不含领队,岸上观光在船上报名);
2)不含邮轮服务费:内舱&海景&阳台:150 港元/人/晚;主题&套房:200 港元/人/晚(含管家服务费);
3) 不含日本离境税:任何满 2 周岁的宾客将收取 1000 日币/人/次,船上收取,将按 55 港币/人/次;
4)文件中报价单位为“元”/人;
退改政策
旅行产品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价值,预订完成后如您需要退/改行程,需参照以下规则:
1、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的费用之外需按以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29 日至 15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14 日至 7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2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5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6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7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2、旅行社违约 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 30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 30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14 日至 7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2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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