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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您能顺利出行,建议至少在出行前天预订
▼ 漫游美景:5A分界洲岛、5A大小洞天、5A南山、 5A槟榔谷、5A天涯海角、
▼ 畅享美食:豪华阵容、升级一餐黎王家宴
▼ 贴心赠送:品牌矿泉水1瓶/人/天、旅行社责任险、黎族服饰随心自拍、黎家篝火晚会
| 天数 | 行程/景点 | 参考酒店 | 早餐 | 午餐 | 晚餐 |
|---|---|---|---|---|---|
| 第1天 | 青岛 海口 | 海口酒店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 第2天 | 海口 分界洲岛 | 雨林大别墅 | 包含 | 敬请自理 | 包含 |
| 第3天 | 南山佛教文化苑 大小洞天 | 三亚酒店 | 包含 | 包含 | 包含 |
| 第4天 | 海旅免税店 天涯海角 | 海口酒店 | 包含 | 包含 | 敬请自理 |
| 第5天 | 文笔峰 骑楼老街 | 海口酒店 | 包含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 第6天 | 海口 青岛 | 无 | 包含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乘机抵达“国际旅游岛”,接机员已提前在此恭候您到来,随后前往下榻酒店,沿途您可欣赏到海口美丽的景色。
- 早餐:敬请自理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海口酒店
▼ 分界洲岛:(游览时间不少于3小时,含排队、乘船时间,海上娱乐项目敬请自理)“海上世外桃园”国家5A级海岛景区。松软的海沙,湛蓝的大海,稀有的海洋生物资源以及丰富的海上娱乐项目,让您感受前所未有的新奇、刺激;▼海南槟榔谷黎苗文化旅游区:(游览时间不少于120分钟,景区内交通及演出自理,30元/人电瓶车费用)前往被称为“刻在人体上的敦煌壁画”槟榔谷,爸爸妈妈与孩子与黎家人道一声“波隆”,探访海南地道的风土民情,为孩子上一堂生动的民俗课,感受少数民族的淳朴美丽。▼ 黎王夜宴畅享黎王家宴晚餐当季新鲜热带水果品尝提供黎族服饰随心自拍参与雨林别墅篝火晚会
- 早餐:包含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包含
住宿:雨林大别墅
▼南山佛教文化苑:(游览时间不少于120分钟)国家5A级景区,参观世界第一高的108米海上观音圣像,漫步椰林海岸海天佛国,感受梵天净土之美;▼ 大小洞天:(游览时间不少于120分钟)集奇特秀丽的海景、山景、石景与洞景于一体,被誉为“琼崖八百年第一山水名胜”的5A级景区; 在这里,无需出国门就可打卡NEW网红圣地,体验神圣的“天空之门”,轻松拍出质感唯美的穿越时空照,或与家人朋友来一场“彩虹滑道(费用自理)”竞速比拼,面朝大海,冲刺而下,精彩刺激
- 早餐:包含
- 午餐:包含
- 晚餐:包含
住宿:三亚酒店
▼ 海旅免税店:(游览时间不少于90分钟)集跨境商品、日韩美妆、宝石,健康生活、精品轻奢于一体,畅享免税购物新时代;▼ 天涯海角:(游览时间不少于120分钟)国家5A级景区,漫步蜿蜒的海岸线如同进入一个天然的时空隧道,在“南天一柱”、“海判南天”、“天涯海角”等巨型摩崖石刻中徘徊,追寻古人足迹,体验浮世沧桑。
- 早餐:包含
- 午餐:包含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海口酒店
▼ 文笔峰盘古文化旅游区:(游览时间不少于90分钟)国家4A级景区,天人合一、山水意境,自古被视为“龙首龟背”的风水宝地;▼ 骑楼老街:(游览时间不少于60分钟)是我国保存最完整的欧式建筑群落之一,也是海口最独特的建筑。它不是高大的洋楼,也不是古老的城墙,而是一座座小巧玲珑、红砖白壁,飞脚翘檐,错落有致地沿着海岸线呈现于绿树之中的西洋建筑群落
- 早餐:包含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海口酒店
▼ 早餐后,根据约定时间安排送机,结束本次愉快的 “国际旅游岛”之行。(温馨提示:酒店最晚退房时间为12:00)
- 早餐:包含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无
交通:地接指定GPS安全监控系统,VIP空调旅游巴士,1人1正座(海南正规26座以下旅游车无行李箱);景点:报价包含景点首道门票(不含景区内设自费项目,另有约定除外);购物:部分景区或酒店内设有购物场所,属于自行商业行为,购物随客意;儿童:儿童报价只含正餐(不含早餐)、车位,不含景点门票和床位;如小孩超高,需另行增加门票费用;导游:优秀持证专业导游,幽默风趣耐心解说、贴心细致管家式服务;保险:含海南旅行社责任险(最高保额20万元/人);接机:专职人员接送机服务。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400-608-9988 转 8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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