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辉旅游网<经典>【寻秘湘西】芙蓉镇|茶峒边城|矮寨奇观双高3天
跟团游 行程编号 458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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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寻秘湘西】芙蓉镇|茶峒边城|矮寨奇观双高3天

参考价
1899起/人 ¥1999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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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程介绍本行程为多行程计划,不同团期对应的行程计划会有所不同
    行程简介
    天数 行程/景点 参考酒店 早餐 午餐 晚餐
    第1天 武广高铁·吉首东站·芙蓉镇·《花开芙蓉》表演 芙蓉镇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第2天 芙蓉镇·茶峒边城·矮寨奇观·凤凰古城夜景 凤凰古城 已含 已含 敬请自理
    第3天 凤凰古城·高铁站·武广高铁 敬请自理 已含 已含 敬请自理
    参考行程
    D1 第1天 武广高铁·吉首东站·芙蓉镇·《花开芙蓉》表演

    高铁站指定地点集中【 准确集中时间以出票的车次不同,另行提前通知】乘高铁赴吉首东站(抵达站以当日送团车票车次为准)。
    抵达后车赴芙蓉镇(车程约1.5小时),游览【芙蓉镇】(车程约1.5小时,大门票已含,景区接驳交通已含)(不游不退门票费用,无老人小童优惠门票政策),慢游抖音网红打卡坐标芙蓉镇。这里曾是央视大型记录片《记住乡愁》第四季拍摄地,因姜文和刘晓庆主演的电影《芙蓉镇》在此拍摄,更名为“芙蓉镇”。2019热播剧《怒晴湘西》、《招摇》都是在这实景拍摄。
    夜宿芙蓉镇,欣赏湘西最美大瀑布的梦幻夜景。这是湘西最大最壮观的一道瀑布,高60米,宽40米,分两级从悬崖上倾泻而下,历经千年毁而得名,与龙山里耶镇,泸西浦市镇,花垣茶峒镇并称为“湘西四大名镇”。
    夜间观看大型原创行浸式实景民族风俗演绎【花开芙蓉—毕兹卡的狂欢】(因景区赠送晚会,如遇堵车、下雨及特殊原因不能正常观看无退费请谅解)呈现形式在中国旅游演艺中独一无二。观演是在独有的自然、人文环境中行进与沉浸相结合,室外与室内相呼应。其间你可见证千年前土王内心的强大和刚烈以及土王与楚王立柱为盟的场景。你可欣赏以祈福为目的的“梯玛神歌”、“土家铜铃舞”、“摆手舞”、“茅古斯舞”、“厄巴舞”等;你可听到迷人的“土家恋歌”、“哭嫁歌”。一条酉水长又长,芙蓉镇里好风光。人生难逢真美事,此刻不妨醉一场。

    • 早餐:敬请自理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芙蓉镇

    D2 第2天 芙蓉镇·茶峒边城·矮寨奇观·凤凰古城夜景

    早餐后游览芙蓉镇,到了芙蓉古镇,刘晓庆的米豆腐一定要吃,土司王行宫一定要走,芙蓉镇大瀑布一定要穿,五里石板街一定要逛!后BUS赴茶峒边城(车程约1.5小时),【边城茶峒景区】地处湘西州花垣县西北边境,位于湘、黔、渝交界处,始建于嘉庆八年(1803年),素有“一脚踏三省”之称
    走进沈从文先生笔下的《边城》书中世界,我们看到了白塔人家下的人间质朴,民国风情街里的人间烟火,溪边人家处的诗意浪漫,北门码头的江边美景,河边吊脚楼的湘西故事……
    漫步青石板路,感受沈从文大师笔下翠翠的爱情故事,感受乡村式爱情的美好,这一切让我们对于爱情,拥有了更好的期盼......
    中餐品尝边城特色角角鱼,又名“一锅煮三省”,是来边城的游客们就餐时首选的特色菜品,一锅热气腾腾的酸菜豆腐鱼,贵州的酸,重庆的麻,湖南的辣,煮尽了边城的三省风情。
    后BUS前往矮寨奇观景区(车程约1小时),游览【矮寨奇观景区】(门票已含,区间车+观光电梯+观光扶梯小交通已含),游览全长1.5公里【矮寨悬崖玻璃栈道】登【矮寨大桥】近距离观大桥雄姿,矮寨特大悬索桥创造四项世界第一,主跨跨径有1176米,是目前世界上跨峡谷跨径最大的钢桁梁悬索桥
    BUS赴凤凰古城(车程约1小时左右),晚上夜游"中国最美的小城"之誉的【凤凰古城】(凤凰古城景区接驳车费用已含。根据凤凰县政府文件通知,2016年4月10日起凤凰古城进城将不用门票,如遇当地政策临时变更,游客则需自理古城门票)。【凤凰夜景】

    • 早餐:已含
    • 午餐:已含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凤凰古城

    D3 第3天 凤凰古城·高铁站·武广高铁

    早餐后游览"中国最美的小城"之誉的【凤凰古城】。(凤凰古城景区交通费已含。根据凤凰县政府文件通知,2016年4月10日起凤凰古城进城将不用门票,如遇当地政策临时变更,游客则需自理古城门票)。一代文豪沈从文在凤凰度过了他的童年和少年时代,他创作的《边城》描绘了湘西边陲之地特有的风土人情,奠定了沈从文先生在文学史上的历史地位,有道是“不读沈从文,枉到凤凰城”。沿沱江两岸漫步,欣赏沈从文笔下的悠悠沱江水,翩翩吊脚楼,远眺画家黄永玉夺翠楼。
    游【最湘西民俗步行街】。这条古街应证了千年厚重的历史文化沉淀,集休闲,娱乐,购物,民俗于一体,沿街有苗家扎染、蜡染、银饰、挑花、刺绣等多种多样的民间工艺品以及众多风味小吃;参观有代表性的文德中苗族银器传承中心、熊氏蜡染铺、陈家老号姜糖、阿牛血粑鸭、吴花花的扎染铺、王春的“苗家小铺”等众多工艺美食店铺。
    BUS赴凤凰古城(约15分钟左右车程),乘高铁返回,结束愉快旅程。

    • 早餐:已含
    • 午餐:已含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敬请自理

    费用说明费用根据最终预订的行程计划会有所变化,具体请以最终协议与出团通知书为准
    费用包含
    『团费包含』
    1、住宿:
    1晚凤凰特色客栈或豪华品质酒店:念楃、念赫、莫林、西栅民宿、芭缇雅、凤天、凤鸣天下、凤凰花园或同级
    1 晚芙蓉镇特色客栈: 锦绣芙蓉奇葩/筑梦、丽景、新起点、河畔、创业、华文、老院子同级
    注:游客入住如出现单人情况,须自补单人房差,团队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三人间或双标间加床解决,加床不同于原房间内标准床,有可能是钢丝床或席梦思床垫(如遇酒店无法安排三人间或加床,游客须自补单人房差:补房差300元,退房差100元)。
    2、用餐:全程含餐共2正2早,早餐 (酒店房费含早餐,不用者不退),正餐餐标30元/人,10人一桌,八菜一汤,不用不退;
    3、交通:用车根据实际人数全程当地用5-37座空调旅游车,保证一人一个正座。往返高铁动车二等座。
    4、门票:凤凰古城换乘车+矮寨奇观景区(区间车+垂直电梯)+芙蓉镇(含景区接驳交通)+茶峒边城(拉拉渡)+夯吾苗寨
    注:特惠线路,不退任何门票优惠,感谢支持与理解!!
    5、购物:本行程无指定购物店,无特产超市,部分景区出口处设有基础配套的商铺,仅凭个人喜好购买,不属于我社安排的购物店,如有购买请保留购物小票作为售后凭证,敬请知须!
    6、导游:优秀国证导游。
    7、自费:本行程大门票一价全含,除行程所列小交通外,无任何自费游览景点项目推荐,行程当中个人消费及表演和酒店内的酒水小吃等项目则需个人自理。
    8、儿童标准:
    6周岁以下且1.2米以下小童:含当地车、餐费、导游;不含往返高铁票、不占床位、不含门票、超高自理。
    6-13周岁大童:含当地车、餐费、导游、往返高铁票半票、不占床位、儿童门票、超高自理
    费用不包含
    『团费不包含』
    1、景点内小门票、缆车、小火车、环保车等费用(包含的除外),行程外的自费节目及私人所产生的个人费用等;
    2、由于不可抗拒原因而需要变更行程时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航班延误或取消、车辆故障、交通意外
    等)。
    3.其他行程未含景区景点门票(综合服务费包含门票、旅游车费、司机、导游服务费等项目)
    预订须知在预订前我们建议您认真阅读下方的须知事项
    出行须知
    ①广州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下简称“组团社”)委托旅游目的地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接社承接本旅行团在当地的接待业务,地接社的相关信息如下:郴州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张家界青椒旅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张家界光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张家界华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广州市尚品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广州世纪游旅行社有限公司 、湖南睿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详细地接社信息以及委派导游姓名和电话,在出团前(出团通知书)中告知,客人对此表示同意。
    『报名须知』
    1、大节假日期间团队票提前控票,票面姓名可能同您的身份证不符,但不影响正常乘车!请听从我司送站工作人员安排!需要姓名相符的客人请报名时提前告知,经确认是否有票方可报名!旺季高峰期出行,请至少提前2小时到站取票!
    2、根据实际出票情况不同,此行程可能会调整进出港口和游览景点顺序,景点和标准不变,敬请知须。具体请参考以上行程简表。
    3、凡有心脏病、高血压、恐高症及醉酒和其他身体不适宜游览的,请勿挑战玻璃桥/玻璃栈道;
    4、60岁-69周岁老人参团需签署安全告知书(附件1);
    70-75周岁老人参团需签署安全告知书(附件1)及提供体检证明(近7天内);
    75-79周岁老人参团需签署安全告知书(附件1)+提供体验证明(近7天内)+至少1名60岁以下直系亲属陪同;
    80周岁以上老人及其孕妇谢绝报名。

    【附件1】
    旅游活动老年人群体免责声明及安全告知书
    旅行社名称:
    客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我自愿要求参加贵社组织的        游,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人已完全了解和理解了贵社接待人员告知的注意事项,并根据对高龄人群的相关要求,承诺如下:

    1、本人以及直系亲属了解自己的身体情况,适合参加此旅游团,本人能够完成旅游团全部行程并近期返回。如本人未按贵社要求如实告知相关健康情况,本人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承担给贵社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2、在旅游过程中,本人有放弃禁止高龄人群参加的相应景点或相应活动权利:若因本人坚持参加所产生的全部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3、在旅游过程中,如果本人由于身体不适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继续完成行程,需要贵社协助提前返回、就医等情况发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及发生的全部费用。

    4、本人已就此承诺告知了直系亲属并得到他们的同意,本人同意贵社任何单一或全部核实义务。

    5、以上承诺内容是本人及直系亲属的真实意思。对本承诺函的各项条款及本次旅游行程中可能存在的因地域差异会产生的不良反应和旅途辛劳程度,贵社工作人员已充分告知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已完全理解并自愿承诺。若发纠纷,以本承诺函为准。


    特此承诺!

    承诺人(本人亲笔签名):

    直系亲属(签字认可):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参团旅游特别提示
    亲爱的游客,您好:

      欢迎报名参加我社组织的旅游活动。为了您旅游愉快和生命财产的安全,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1、为保证您的生命财产安全,出行前建议您自愿购买旅游人身意外险。旅游人身意外险赔偿的范围如无特别约定不包含高风险项目(高风险项目包含但不限于第三条所注),如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或财产损失的,应当按照保险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理赔手续,未购买旅游人生意外保险或超出理赔保险限额之外的费用,其责任及损失由您自行承担,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2、请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决定是否参团旅游,如果认为身体可以适应此次旅游安排,请在旅游合同上注明“本人身心健康,适合前往目的地旅游”;

    3、参加自费项目需考虑清楚,根据自身条件自愿参加,特别是参加骑马、赛车、滑翔、漂流、潜水、游泳、滑雪、滑冰、跳伞、蹦极、冲浪、等高风险活动,要注意安全。由于参加高风险活动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旅行社责任险不包括,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4、游客在非旅行社指定的购物店购物需谨慎,如不慎购得假货,旅行社将不负责退换和赔偿。游客在旅行社指定的商店购物也需要认真挑选,商标是否齐全,质量是否有保证。尤其是购买过千元以上的商品一定要仔细甄别。购物应索要发票。如所购商品要求退换,需在购物商店规定内,且符合商店关于退换的要求,提供正规发票后旅行社协助退换事宜,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您自理。(退换货的时间不确定。注:最长可能一年,店家退款到帐后退还给您。);

    5、游客自行购买食品、用餐需谨慎,由此引起食物中毒或引发其它疾病,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6、旅游期间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防止丢失、被盗。如遇抢劫、盗窃应立即报警。乘坐交通工具时自行保管好个人物品,下车游览时贵重物品随身携带,不要落在车上。如有丢失我社协助报警,不承担其他任何赔偿责任;

    7、旅游期间的自由活动安排,应注意人身以及财产的安全。自由活动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与旅行社无关,游客不要在海边礁石上、湖边或登山时在危险处拍照或嬉戏,由此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不能在非游泳区域内游泳,夜间不要单独活动,出现任何事情应由您自行承担;

    8、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如台风、罢工等)所产生的费用由游客自理,由于列车、航班、轮船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游客人身、财产权受到损害的,我社不承担责任,但会协调处理;

    9、请游客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在当地注意人身以及财产安全,请游客在接送团时,自由活动期间保持手机畅通,有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导游或领队,外出时请带好酒店的位置及电话卡片。

    本旅游特别提示一式两份、游客签字有效,以上内容我已经认真阅读并无异议。

    游客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退改政策
    旅行产品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价值,预订完成后如您需要退/改行程,需参照以下规则: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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