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程介绍本行程为多行程计划,不同团期对应的行程计划会有所不同
行程简介
| 天数 | 行程/景点 | 参考酒店 | 早餐 | 午餐 | 晚餐 |
|---|---|---|---|---|---|
| 第1天 | 无 | 开平赤坎古镇荣安旅店双床房1晚(房型随机安排,或不低于以上档次的住宿) | 敬请自理 | 已含 | 敬请自理 |
| 第2天 | 无 | 敬请自理 | 已含 | 已含 | 敬请自理 |
参考行程
D1
第1天
无
早上集中时间乘车前往乘车前往【塘口天下粮仓】(游览约1小时)“蒙古包式样”粮仓和粮食加工车间、宿舍楼、办公大楼和旧农机站等组成。
午餐后前往【赤坎古镇侨乡国际旅游度假区】(已含景区大门票),办理入住酒店后自由活动,轻松打卡明星同款场景!可深度慢游这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景区内还有精彩的表演活动:粤韵风华、国潮醒狮、艺术展、live秀、音乐水舞秀、河灯、龙舟、和平鸽、cosplay、露天电影等,感受赤坎古镇繁华的日与夜。晚餐自理,夜赏震撼烟花+打铁花表演,一定不能错过!(备注:景区赠送的项目、举办的活动,如因景区当天实际情况有项目维修或养护或其他原因,导致取消或不能提供服务,旅行社不属违约,请知悉!)
- 早餐:敬请自理
- 午餐:已含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开平赤坎古镇荣安旅店双床房1晚(房型随机安排,或不低于以上档次的住宿)
D2
第2天
无
早餐后,于指定时间退房,乘车前往【启明里】【三十三墟街】(游览约1小时),位于长堤历史街区东段,其房屋外观在传统岭南民居风格的基础上,并带有西方的圆柱、拱券等元素,是江门现存较早、保留较好、成规模的侨居历史起源点。
游览结束后乘车返回广州,结束愉快的旅程!
行程时间仅供参考,因当天出团日期未能意料是否交通畅通,旅行社将有权在当天调整行程景点顺序.
- 早餐:已含
- 午餐:已含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敬请自理
费用说明费用根据最终预订的行程计划会有所变化,具体请以最终协议与出团通知书为准
费用包含
1.交通:按实际人数安排旅游大巴,保证一人一正位。
2.住宿:开平赤坎古镇荣安旅店双床房1晚(房型随机安排,或不低于以上档次的住宿),没有三人房,若出现单男单女,请在出发前自补房差平日200元/人,周六230元/人;不设退房差。
3.用餐:含2正1早(早餐为简单自助早餐;正餐餐标30元/人/正,按人数安排用餐;不用餐费用不退!)!
4.儿童:含单车位,其他费用自理。
5.导游服务。
此行程为旅行社综合包价产品,若持学生证、军官证等有效证件享受门票优惠的,不享受任何优惠,敬请谅解。
2.住宿:开平赤坎古镇荣安旅店双床房1晚(房型随机安排,或不低于以上档次的住宿),没有三人房,若出现单男单女,请在出发前自补房差平日200元/人,周六230元/人;不设退房差。
3.用餐:含2正1早(早餐为简单自助早餐;正餐餐标30元/人/正,按人数安排用餐;不用餐费用不退!)!
4.儿童:含单车位,其他费用自理。
5.导游服务。
此行程为旅行社综合包价产品,若持学生证、军官证等有效证件享受门票优惠的,不享受任何优惠,敬请谅解。
费用不包含
不含费用已含中没有提及的项目,以及个人其他消费,景区内自设的购物商铺、娱乐等项目,属于旅游者个人消费行为,如产生纠纷或损失,本社不承担责任。
1.个人购物、娱乐等消费。
2.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及个人所产生的费用等。
3.旅游意外保险;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1.个人购物、娱乐等消费。
2.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及个人所产生的费用等。
3.旅游意外保险;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预订须知在预订前我们建议您认真阅读下方的须知事项
出行须知
1、当天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办理登记入住手续,小孩凭户口簿,否则不能办理入住酒店,后果自负;
2、因旅游旺季,入住酒店时间为14:00—16:00分之间,视酒店当天安排为准,敬请耐心等候!
3、此线路上下车点可能会增加黄埔、金沙洲、番禺、花都、大沥高速路口或周边地区,以当天安排为准。请知悉。
2、因旅游旺季,入住酒店时间为14:00—16:00分之间,视酒店当天安排为准,敬请耐心等候!
3、此线路上下车点可能会增加黄埔、金沙洲、番禺、花都、大沥高速路口或周边地区,以当天安排为准。请知悉。
退改政策
旅行产品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价值,预订完成后如您需要退/改行程,需参照以下规则: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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