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程介绍本行程为多行程计划,不同团期对应的行程计划会有所不同
行程简介
| 天数 | 行程/景点 | 参考酒店 | 早餐 | 午餐 | 晚餐 |
|---|---|---|---|---|---|
| 第1天 | 无 | 台山下川岛 | 敬请自理 | 已含 | 敬请自理 |
| 第2天 | 无 | 敬请自理 | 已含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参考行程
D1
第1天
无
早上08:00陈家祠地铁D出口/09:00番禺钻汇广场东门(市桥地铁C出口旁,不备注默认陈家祠上车,实际以导游通知为准)集合;前往山咀港,乘船前往【下川岛】位于广东省台山市下川镇,地处台山市的西南部,是个海岛镇。游客可游览岛上的王府洲海滨旅游度假区等景点。
到达景区,入住酒店后自由活动。畅玩【王府洲沙滩浪漫海岸线】,漫步【椰林情侣路】椰林长廊感受独特神韵。
- 早餐:敬请自理
- 午餐:已含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台山下川岛
D2
第2天
无
早餐后,可自行前往攀99级台阶巨石横卧其顶的【观音山公园】,宽大的石壁上有大师关山月先生的题词,在此放眼远可欣赏到下川岛最负盛名的“七星伴月”,另一巨石为音响石,击不同部位,会产生不同的音响果,为何如此神奇,至今仍是不解之迷。
后根据导游通知时间退房乘船,离开下川岛,集中乘车返回温馨的家,结束愉快的旅程!
*******以上行程供参考,旅行社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酒店、游览顺序,遇景点维修等非旅行社控制因素,旅行社保留使用其它相关代替景点的权利!******
- 早餐:已含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敬请自理
费用说明费用根据最终预订的行程计划会有所变化,具体请以最终协议与出团通知书为准
费用包含
1.交通:当地全程空调旅游车,保证每人一个正座车位;
2.住宿:含1晚酒店住宿,每成人每晚一个床位,单男女请补房差
3.用餐:含1正1早(此为团队用餐,若游客放弃用餐,恕不另行退费,请游客人谅解。人数增减时,菜量相应增减,但维持餐标不变,不含酒水,整团少于5人退餐);
4.门票:下川往返套票;
5.导服:安排1名工作人员随车服务,不过夜。10人以下安排司机兼导游。
6.本团全团已做接待成本综合调控,不因单一门票免费政策(含60岁及以上老年人、残疾人、离休干部、70岁及以上老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等)再个别调减团费事由,敬请客人谅解。
2.住宿:含1晚酒店住宿,每成人每晚一个床位,单男女请补房差
3.用餐:含1正1早(此为团队用餐,若游客放弃用餐,恕不另行退费,请游客人谅解。人数增减时,菜量相应增减,但维持餐标不变,不含酒水,整团少于5人退餐);
4.门票:下川往返套票;
5.导服:安排1名工作人员随车服务,不过夜。10人以下安排司机兼导游。
6.本团全团已做接待成本综合调控,不因单一门票免费政策(含60岁及以上老年人、残疾人、离休干部、70岁及以上老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等)再个别调减团费事由,敬请客人谅解。
费用不包含
费用包含中未提及的内容、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及一切个人开支
1.个人购物、娱乐等消费。
2.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及个人所产生的费用等。
3.旅游意外保险;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1.个人购物、娱乐等消费。
2.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及个人所产生的费用等。
3.旅游意外保险;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预订须知在预订前我们建议您认真阅读下方的须知事项
出行须知
1、当天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办理登记入住手续,小孩凭户口簿,否则不能办理入住酒店,后果自负;
2、因旅游旺季,入住酒店时间为14:00—16:00分之间,视酒店当天安排为准,敬请耐心等候!
3、上下车点可能会增加黄埔、金沙洲、番禺、花都、大沥高速路口或周边地区,以当天安排为准。
4、下川岛旅游套票实行“实名制”,请报名时准确提供身份证号码,以便购票。出游当天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如小孩没有身份证原件请务必携带小孩户口簿原件,以便取票,否则不能取票,费用不退,后果自负。
2、因旅游旺季,入住酒店时间为14:00—16:00分之间,视酒店当天安排为准,敬请耐心等候!
3、上下车点可能会增加黄埔、金沙洲、番禺、花都、大沥高速路口或周边地区,以当天安排为准。
4、下川岛旅游套票实行“实名制”,请报名时准确提供身份证号码,以便购票。出游当天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如小孩没有身份证原件请务必携带小孩户口簿原件,以便取票,否则不能取票,费用不退,后果自负。
退改政策
旅行产品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价值,预订完成后如您需要退/改行程,需参照以下规则: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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