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辉旅游网广州往返韶关连住2晚乳源丽宫国际温泉酒店纯玩3天
跟团游 行程编号 478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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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往返韶关连住2晚乳源丽宫国际温泉酒店纯玩3天

参考价
399起/人 ¥399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韶关
预订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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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泉养心:五星丽宫云水瑶温泉+恒温泳池

    尊享酒店:入住五星丽宫温泉度假酒店2晚

    含酒店2自助早+酒店1餐简易餐


    行程介绍本行程为多行程计划,不同团期对应的行程计划会有所不同
    行程简介
    天数 行程/景点 参考酒店 早餐 午餐 晚餐
    第1天 住乳源丽宫温泉酒店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围餐
    第2天 住乳源丽宫温泉酒店 自助早餐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第3天 敬请自理 自助早餐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参考行程
    D1 第1天

    指定地点集合,乘车前往粤北明珠——韶关市(约3小时); 到达后自理午餐 约14:00入住【韶关丽宫国际温泉酒店】坐落于著名的世界过山瑶之乡—中国乳源,是国家4A级旅游景区,按国际五星级酒店标准重金打造,集温泉养生、动感游乐、商务会议、休闲旅游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度假胜地。区内建有:云瑶谷主题养生温泉、丽宫国际温泉酒店、凤凰山森林度假别墅、疯狂山泉水世界、卧龙岭生态旅游观光区、开心农场、产权别墅等设施项目。拥有豪华典雅的景观客房500多间及高雅的元首别墅和多款温泉别墅数十幢;宴会中心有可同时容纳近1000人用餐的宴会大厅及各式风味厅6个、VIP包间15间和烛光湖畔风味宵夜廊;集沐足按摩、麻雀棋牌、健身美容、SPA水疗、豪华夜总会于一体的丽宫国际休闲俱乐部; 晚餐(含)。

    • 早餐:敬请自理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围餐

    住宿:住乳源丽宫温泉酒店

    D2 第2天

    训到自然醒,后享用早餐后全天自由活动;

    • 早餐:自助早餐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住乳源丽宫温泉酒店

    D3 第3天

    07:00-08:00 起床后酒店内早餐。后自由活动。 约12:00自理午餐 约14:00乘车返回广州,车程约3小时 !!请注意:此线路直通车如当天我社人数不足,旅行社会根据情况与蓝山源温泉拼车或与广州地区其他旅行社拼车出发,届时会按顺路原则先后接送客人到酒店办理入住。

    • 早餐:自助早餐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敬请自理

    费用说明费用根据最终预订的行程计划会有所变化,具体请以最终协议与出团通知书为准
    费用包含
    1.用餐:全程包含1正餐+2早,早餐房费含,正餐为简易餐,行程用餐不用不退!
    2.住宿:行程所列标准酒店,包含每人每天一床位,若出现单男单女,客人须在出发前自补房差;
    3.交通:旅游空调车;按人数配车座,保证1人1正座,请客人自觉礼让座位,听从导游安排;
    4.门票:行程所列景区,门票均为团队特定活动,不进园门票无费用可退!(园中园门票费用需自理);
    5.服务:仅提供往返车导游(入住后自由活动期间敬请注意人身安全)
    费用不包含
    费用包含中未提及的内容、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及一切个人开支;
    1.个人购物、娱乐等消费。
    2.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及个人所产生的费用等。
    3.旅游意外保险;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预订须知在预订前我们建议您认真阅读下方的须知事项
    出行须知
    1、行程中,如客人自动放弃任何景点、用餐或用车等项目,费用将不予退还,并请配合领队签名确认。
    2、旅行团为个人共同一起参与的集体活动,请遵照我社指定的集合地点及时间集中,否则过时不侯,由此而引起的行程损失由个人自行承担,请各位团友谅解。
    3、如出现排队等情况,请客人谅解并听从导游或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并保管好财物及照顾好您的小孩。
    4、行程中请遵照景区内指示游览,注意安全。
    退改政策
    旅行产品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价值,预订完成后如您需要退/改行程,需参照以下规则: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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