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
¥98起
当地玩乐
<春季赏樱游>郑州往返荥阳古柏渡1日游,古柏渡赏樱+采摘/烧烤
樱花美食、樱花列车,彩虹岛、粉红沙滩..
- 行程编号:
- 341742
- 出发地:
- 郑州、北京、上海、广州
本产品由河南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相关服务
行程亮点:
春光烂漫,早樱缤纷
樱花初绽之时
愿你赏自己的花
更能开自己的花
古柏渡丰乐樱花园等您到来!
樱花初绽之时
愿你赏自己的花
更能开自己的花
古柏渡丰乐樱花园等您到来!
- 产品介绍
- 费用说明
- 退改政策
- 相关产品
产品介绍康辉精选度假产品
丰乐樱花园集齐百余种近120000株来自全国各地的珍稀樱花品种,比如中国红、椿寒樱、台湾牡丹樱、红粉佳人樱,河津樱,染井吉野,阳光樱,郁金樱,关山樱等等。不同的品种开放的时间也不同,赏樱不止一次,次次都有惊喜!据专家预测,今年的樱花花期约为:早樱3月1日-3月10日,中樱3月11日-3月31日,晚樱4日1日-4月15日。比起前五届,今年的樱花预计会开放的更加繁盛绚烂,最小的樱花树也已有十四五年的树龄。阳春三月,草长莺飞,璀璨的樱花海伴着黄灿灿的油菜花、二月兰,绽放在柔和的春风中,交辉呼应,好一片美景。
8:00左右集合,乘车赴【古柏渡】。
09:00左右大家前往樱花园全园项目(12万株樱花,国内最大樱花基地)“最美樱花园”疯了樱花园内,院内景色,“步步有花,处处有景”园内遍植关山樱、郁樱、垂枝樱、菊樱等名贵樱花品种。
12:00左右景区内自由用餐.
14:00体验景区坡道长120米、落差70米的滑草项目,据说这是国内目前最长的滑道。可以徒步走上沙坡顶,顺道游览一望无际的沙漠,看着远方那万亩草原、黄河游览湍流、连绵的邙山、一列骆驼在悠悠而行。乘坐滑板从高高的沙山顶自然下滑,滑板用木质、竹子、塑料等材料制成,坐在滑沙板上,两手撑在板壁上,双脚蹬住前沿,身体微向前倾,下滑时随着沙山的坡度加大和下滑速度的加快,顿觉两耳生风,转眼之间就冲到了山下,在有惊无险的瞬间体味到了刺激与快感。
16:00左右集合乘车返回郑州。
17:30左右抵达,结束轻松愉快的樱花之旅!
8:00左右集合,乘车赴【古柏渡】。
09:00左右大家前往樱花园全园项目(12万株樱花,国内最大樱花基地)“最美樱花园”疯了樱花园内,院内景色,“步步有花,处处有景”园内遍植关山樱、郁樱、垂枝樱、菊樱等名贵樱花品种。
12:00左右景区内自由用餐.
14:00体验景区坡道长120米、落差70米的滑草项目,据说这是国内目前最长的滑道。可以徒步走上沙坡顶,顺道游览一望无际的沙漠,看着远方那万亩草原、黄河游览湍流、连绵的邙山、一列骆驼在悠悠而行。乘坐滑板从高高的沙山顶自然下滑,滑板用木质、竹子、塑料等材料制成,坐在滑沙板上,两手撑在板壁上,双脚蹬住前沿,身体微向前倾,下滑时随着沙山的坡度加大和下滑速度的加快,顿觉两耳生风,转眼之间就冲到了山下,在有惊无险的瞬间体味到了刺激与快感。
16:00左右集合乘车返回郑州。
17:30左右抵达,结束轻松愉快的樱花之旅!
费用说明费用根据最终预订的行程计划会有所变化,具体请以最终协议与出团通知书为准
费用包含
1、门票:古柏渡樱花园+飞黄区门票
2、交通:往返旅游大巴
3、保险:旅行社责任险和旅游意外险
4、导服:优秀的导游服务
2、交通:往返旅游大巴
3、保险:旅行社责任险和旅游意外险
4、导服:优秀的导游服务
费用不包含
1.景区内小交通。
2.个人二次消费。
3.费用包含中不含的费用。
4.儿童:1.4以下免票,70岁以上免票,免票人员需购买5/人保险
2.个人二次消费。
3.费用包含中不含的费用。
4.儿童:1.4以下免票,70岁以上免票,免票人员需购买5/人保险
退改政策
旅行产品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价值,预订完成后如您需要退/改行程,需参照以下规则: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